Re: [讨论] 增加工时上限,算是立恶法吗?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0:10:19
: 就一定是对的
: 劳工本来被承诺该给的 没拿到已经很干了
: 还一堆资方跟DPP打手在那讲 你从来没拿到阿
: 根本不是损失
: 这不是话术是什么?
: 而休息时间应该有几小时 其实这很多讨论了
: 这跟人的身心安全是有关系的 根本不用去争辩什么8小时多好
: 你们喜欢休8小时后就再上班 你们想帮DPP讲话
: 那是你们的自由 但别逼其它人也想跟你们一样
: 去对自己本来被承诺到 休息时间被保障到
: 却又被拿走不认 还要跟你们一样吞下去
: 其它连上几天班这些真的没什么好讲了
: 最会沟通的政府 劳工是我心里最软的那一块?
: 我呸
以我的例子而言 周工时80hr 年薪百万
前几年常常连续15天上班
简单来讲 卖肝换钱
劳基法一修 工时固然降低 可是薪水也没有之前多了
反倒觉得之前的日子比较好过........
真不知道有些人该该叫说劳工一定要被政府保护是哪来的
我宁可不要被政府保护 这样薪水还比较多
自从我发现过劳死大概一年只有10-50个 台湾劳工约8000000人之后
发现过劳赚钱还比较划算 就算考虑了中风长期瘫痪风险之类的
而且也有保险cover
版上一味说底层劳工需要工时限制
结果我的钱变少了 根本QQ
作者: SaChiA5566 (煞气ㄟ5566)   2018-02-04 20:12:00
你有没有发现 我文章就是在讲 其实根本不要实行一例一休 那你领的钱就是一样的...要改当然是要越改越好 越改越烂就是恶法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8-02-04 20:13:00
其实这就是多数劳工的心声,这次抗议根本没人响应就知了
作者: SaChiA5566 (煞气ㄟ5566)   2018-02-04 20:14:00
年底选举看DPP会不会大胜吧 选举就是最好的民调
作者: William   2018-02-04 20:18:00
每月加班上限46小时跟这两次修法又无关,以前就有规定了…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0:24:00
对阿QQ 以前偷偷违法 不过我也没意见XDDD
作者: William   2018-02-04 20:28:00
我前公司以前是超过46小时叫工作奖金,后来13年左右好像被人检举就直接不给报超过46小时…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2-04 20:44:00
这种例子就是明明自己的价值远超过工资却还要卖肝赚钱然后说劳工不需要保护因为不能加班拿肝换钱很不方便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信仰成这样宁愿把肝赔进去??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18-02-04 20:54:00
资方分享利润的话 工时减少 薪水一样你要不要?你心中没这选项 不就是劳权低落的原因吗?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8-02-04 21:36:00
你应该未满38岁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1:47:00
这跟年纪无关吧@@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2:02:00
法律只是最低规范 老板能提出更好的待遇那很好啊这次修恶后 把加班1比1抵补修入法 根本拿不到加班费想要更多加班费怎么会支持这次修法?弱势需要保护 是保护那些不达标得"弱势" 而不是在标准之上的劳工 基本已经保护 而你在这之上 你所需要的是自身协商 如某人说的 想要自己去跟公司讨(前提是你非最标准)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18-02-04 22:10:00
我看是你不懂吧 你这种人是员工内的少数 适合出来当大人物 一个公司有多少你这种员工? 就说是国安问题了讲不停听耶就问你 工时减少 钱不变你要不要 你也不回答 “大人物”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2:11:00
公司想给你更多有个东西叫"责任制" 你可以做更多领更多如果你的工作不能用所谓的责任制 那表示你工作不适合长时间施作 会影响(效率 安全等等的因素)但是雇主依然可以给你更好的待遇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3:10:00
你误读了 我的意思是说我要做更多就领更多 目前刚好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3:10:00
法律保障最低限制 你想要更多 就自己去协商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3:11:00
YAP 但代价是突破加班工时上限会导致老板违法....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3:12:00
老板体谅你 就帮你加薪阿 不就因为本薪太少才需要加班拿如果加班达上限还满足不了你的薪资需求 哪你需要的是换工作 而不是纠结在低薪工作拼命加班因为这份工作的薪资对比就这样
作者: William   2018-02-04 23:14:00
有能力跟本钱跟老板要更多的劳工还要被觉得太贪心?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3:15:00
单周46小时x3周 以前规定如此替老板担心赚太少的劳工 恩?还有阿 你说无限制 拿到你一个月有无限制时间?如果没有 那你讲无限制 是不是无限上纲了*拿到=>难道*单周=>单月*3周=>3月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2-04 23:33:00
低薪工作加班到年薪百万 我觉得可接受你叫我去找老板加薪也是可以 但他不想我也没办法XD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4 23:36:00
所以又凸显了工会的不足在台湾是几乎没有...加班到单月46小时钱还不够 又不能换工作 那你需要的是兼差不在乎身体想搞坏 不影响正职下 法律没规定不能兼差而不是修改让法律留漏洞给单份工作(雇主要求强制加班)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18-02-04 23:46:00
当然有很多不错的老板啊 相信你有好老板 但是你看新闻就知道 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坏资方的 法就是订一个最低限度
作者: urgrandpa (林邹公)   2018-02-05 04:17:00
叫人家不能加班干脆去兼差的是什么心态,人家自己工作作得好好的,为了你们在那吵,变成要特地去找一份自己不熟的工作,还要通勤,干怎么不会想说你不想加班自己跟老板讲,不然就不要干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2-05 07:17:00
他都说是信仰了啊(摊手)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2-05 11:14:00
谁说不能加班的? 是加班到上限单月46小时x3月法律是用来保障基础的 你想想自己讲的话不想加班 不要干=>0收入 想加班找兼差=>少了"额外"收入而且 是你们这些人支持劳工不需要保障的人说老板可以沟通 很好沟通 世界上没有惯老板而另一方的人是抱持有惯老板 没工会很难沟通 要保护你怎么会叫后者去协商? 而不是叫前者认为好沟通的人上?这是不是矛盾 自打脸?别人认为 无武器下(工会)无法跟老板沟通就被说是"巨婴"那现在要你们去沟通 就说"不想" 那是什么啊?另一方向说既然你们认为劳工不需要保护 所以就不需"严格"保护你们自己去沟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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