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加班费 跟 补休的差别

楼主: alotofjeff ( )   2018-01-14 00:52:27
加班分两种.
1. 平日加班
2. 假日加班
我想大部分的人应该都是领月薪,领时薪的就不讨论了,这两种没有差别.
公司计算时薪时也有两种方式
A. 薪水/当月日数(假日给薪)
月薪为35200, 一个月有30天, 日薪就是1173, 一天上班8小时, 时薪,约是150元
B. 薪水/当月正常上班日数(假日不给薪)
月薪35200, 一个月22天上班日,日薪为1600. 一天上班8小时, 时薪是2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平日加班 最多4小时, 前两小时 1.33, 后两小时1.66. 再超过违法.
以A的状况来说, 1.33就是200元, 1,66就是250元, 加满一天是900元, 两天1800元
以B的状况来说,1.33就是266元, 1.66就是332, 加满一天就是1196元, 两天8小时
则可以拿到2392元.
2. 假日加班 加班一天8小时, 两倍.
以A的状况来说, 加班日给两倍薪水, 因此多得到1173元. (没上班有1倍, 上班有2倍)
以B的状况来说, 加班日给两倍薪水, 因此多得到3200元. (没上班是0倍, 上班是2倍)
如果是2A状况, 补休跟拿加班费是平等的, 因为常日工作一天也值1173. 劳工其实
没有因为加班而取得"额外"的报酬, 这种情况下除非很缺钱才会愿意加班.
如果是1A,1B或2B状况, 补休跟拿钱则不平等, 补休一天可照常领的一天工资, 比
加班费来得少许多,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被企业主要求选择补休, 是非常吃亏的.
三、国定假日及特别休假加班费:
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国定假日或特别休假)工作者,
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系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1日工资。
这是去年一例一休修法前的版本. 就是2A的状况.
然后一例一休为了改善上述2A的状况, 把假日也改成"额外的"1.33跟1.66,
变成与平日加班同价值.
三、休息日加班费:
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第3项:雇主使劳工于第36条所定休息日工作时,应依法给付加
班费,其标准为:
(1) 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时后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2/3以上。
(3) 休息日之工作时间及工资之计算,4小时以内者,以4小时计;逾4小时至8小时以内者
,以8小时计;逾8小时至12小时以内者,以12小时计。
(4) 依劳动基准法第36条第3项,雇主使劳工于休息日工作之时间,计入第32条第2项所定
延长工作时间总数(即必须计入一个月46小时内)。但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使
劳工于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时数不受第32条第2项规定之限制。
这次修法并没有影响到假日的 1.33与1.66, 维持过去修正2A劳工吃亏的状况, 这是好事.
但是很遗憾的, 加班时数与补休明订为1:1交换, 如果1A,1B跟2B的状况加班"被换成"补休,
可以大幅减少企业要求员工加班所造成的支出. 这对劳工是相当遗憾的事.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0:59:00
赖说劳工想加班才修法,结果搞一个无法加班的修法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00:59:00
一楼说的对
作者: vow70 (许愿)   2018-01-14 00:59:00
还可以用劳资协议把补休移到淡季放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1:03:00
赖如果这条补休换加班不修,他连原本为加班支持他的劳工都得罪了,想休假劳工得罪了,想加班劳工也得罪了,真天才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01:04:00
这倒是不会 若全部都用补休 就代表一整年都是正常工时想要休假的劳工为什么会得罪到?
作者: uyn (小欣)   2018-01-14 01:09:00
想休假的三不五时被挪移假期,为什么不会得罪?更别说淡旺季工作分量是不一样的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1:10:00
想休假的劳工通常是社会新鲜人,他们要正常上下班。这次修法反弹最大是他们。这次修法增加老板排班弹性,对那些人而言,就是乱排班,这绝对大反弹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01:12:00
每天加班两小时 四天加班八小时换一天的正常假会大反弹吗?
楼主: alotofjeff ( )   2018-01-14 01:13:00
当你可以自己选择要拿加班费还是补休, 这是无所谓的.问题就出在, 老板通常不会让你选, 公司想省钱就要你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1:13:00
我周边支持赖修法劳工通常四十岁以上,靠加班缴房贷与孩子学费,听到加班换补休气的要死
楼主: alotofjeff ( )   2018-01-14 01:14:00
补休, 而且没有期限, 公司就会变成要求员工旺季时加班淡季时补休, 如此不用负担任何加班费用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01:15:00
所以我说你第一句话没错 搞一个无法加班的修法莫名其妙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1:16:00
基层劳工四十岁以上没能力换工作了,没真的逼到墙角是不会杠老板的,私下嘴砲常有。真的互呛很少:-)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01:17:00
我也觉得无法拿取加班费 会有劳工跳脚 又不是每个劳工都像劳团所说的是要假
作者: reichien (-_-zzz)   2018-01-14 01:17:00
台湾加班费算法是给A 这是写在劳基法施行细则里的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4 01:25:00
如果固定每天加两小时,结果一周上四天。搞不好想放假的人会高兴。但是依我经验,很少人这样搞。通常就是记墙上,我朋友之前补休特休一堆没得放,后来公司不好强迫放。结果放到一半出去环岛玩。被急单叫回还有如果直接每天固定加两小时每周上四天,这不就是轮班,与两班制每天十二小时有何差别?另外轮班制而已
作者: wcm (云)   2018-01-14 01:34:00
一些薪水有算积效,加工时只算当天没有另加成,补休时因为没有上班,所以当天要给的积效不给还有公司高层算人力需求,是看休假的人及时数多不多再来检讨要不要去砍单位编制所以因工作多加班,换休后上级砍编制,个人工作再增加再来工作做不到完加班,无限循环砍人,因法令上级要求一定要休假,休假后工作还在,没人会偷做上面又会说为什么工作没有做完,还可以休假到最后可能就是假照请,当然工作照做
作者: yumanatu (nai)   2018-01-14 02:35:00
很多军公教早就是加班没加班费,只能补休,现在轮到劳工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1-14 03:45:00
补休 不是你想休公司就会给你休的 还要他们"核准"...想连续休 难上加难 常常会在你最不想休的日子给你休...
作者: myandydesk (算算)   2018-01-14 07:31:00
每年例假日加班,解雇前六个月再让你一次补休啦
作者: redlance (红~)   2018-01-14 10:11:00
坐办公室的或工程师通常补休很方便,倒是现场人员要依订单排休不一定能如己意排
作者: inwuge (秋风)   2018-01-14 13:18:00
补休不但没得休,到期公司也不会花钱买回,才是高雄的常态,认同请分享。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8-01-14 13:25:00
现在的问题就是补休吃不吃得到 吃不到换不换得到钱目前来看根本没有修到这里 看起来民进党打算细则再补只能说这种做事态度被骂也是理所当然的 到底在急什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