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某摄影师办的性爱杂交派对
引起社会震惊 引来批判其道德沦丧的呼声
其中有些女生宣称自己"才大一" 更让人错愕
杂交滥交违反社会善良风俗 更重要的是影传播疾病疑虑
包括性病 爱滋病都可能因此传播
以流行病学 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 也应该限制此类滥交 杂交的行为
我是觉得应该敦促 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
将这种性爱杂交派对加以明文禁止 参与者处罚 发起人加重处罚
如果用刑法好像还太严 那就先用行政罚
透过罚锾 连续处罚等方式 禁止此类行为
既然刑法能明文禁止通奸、外遇 那用行政罚禁止杂交 很合理吧
大家赞成立法禁止杂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