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王炳忠遭搜无律师 律师公会:应修刑事诉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7-12-23 06:52:59
我觉得有很多东西可以想想。
第一,你觉得白色恐怖时期,国民党办的案子全部是冤狱,找不到货真价实的匪谍
案吗?
如果拿出真正的匪谍案来讨论,能否依此辩护说国民党施行白色恐怖是正确的、有
必要的?
现在随处可见的逻辑,却是想要透过对当事人有罪的描述,来回避整个过程是不是
真的那么恰当的质疑。
第二,律师公会想谈的,是台湾的法律在人权保障上遭遇的矛盾:并没给证人足够
的权利,让检调单位可以用“证人转被告”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更多的人权侵害(
例如证人不能行使“缄默权”、律师可以被拒绝到场等等)。
这件事件可以当成个石蕊试剂,检验台湾社会的人权意识是否真的生了根,抑或是
在追流行人云亦云而已:最终的检验标准,永远是你对你自己最厌恶、最憎恨的人的
权利,能够有多大的强度。
作者: boldted (Ted)   2017-12-23 07:20:00
这是检调利用法律漏洞,便宜行事,侵害人权。绝对有必要修法补漏。
作者: bismarck3025 (人生不如意十常九点八)   2017-12-23 07:22:00
推一个
作者: cactusho (大肚子把拔)   2017-12-23 07:34:00
没错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23 07:42:00
有能的政府该主动出击消灭人民憎恨的敌人 无能的政府才用法律保障人民公敌 成为人民公敌的生物自己该先检讨自己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7-12-23 07:44:00
你说的不就是共产党打倒资本家吗? O_oa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23 07:46:00
是台湾人打倒支那贱畜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7-12-23 07:59:00
这种反串只会让本来想讨论的东西失焦 没有意义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12-23 08:35:00
推楼上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12-23 08:42:00
你认真了 台湾人向来是严以律人 宽以待己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7-12-23 08:47:00
鞭辟入里 少见的好文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7-12-23 10:22:00
推 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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