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搜索拘提王炳忠 调查局说明经过

楼主: sading7 (sading7)   2017-12-19 22:39:44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疑卷入陆生共谍周泓旭在台发展共谍组织案,今天遭调查局依违反违反
国家安全法搜索,包括王炳忠与父亲王进步、新党新闻秘书陈斯俊、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
廷、宣传部副主任林明正等人都被调查局带回侦讯,搜索过程中,王炳忠开脸书直播反蒐
证,控诉国家大搞“白色恐怖”。
调查局国安站副主任叶丽卿当时出示法院的搜索票,希望王炳忠配合开门,但王坚决不开
门,并打电话请律师到场协助,双方僵持40分钟后,警方找来锁匠破门,调查局人员才进
入屋内搜索,同时强行关闭直播影片,搜索4个半小时候,出示拘票将王带回侦讯。
调查局指出,本案是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为顺利执行作为,于案件开办前,先行完
成搜索票、传票及拘票声请。调查局于执行证人查证时,依刑事诉讼法第196之1条第1项
、第175条规定,先后使用证人通知书、传票通知证人到场查证,惟遭当事人拒绝,经报
请承办检察官指示,依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出示拘票拘提当事人。
依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项规定,“当事人及审判中之辩护人得于搜索或扣押时在场。但
…认其在场于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因而调查官于律师要求进入搜索现场时
,经请示承办检察官后,依据上述规定,未同意被搜索人之律师于搜索期间进入搜索现场

此外,依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搜索应保守秘密”,并考量侦查不公开原则,调查
局依法禁止被搜索人等在场人使用社交软件进行现场直播,并无不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84077
重点整理
1.地检署有开传票啦,但王炳忠拒绝,便只好拘提了,
炳忠无合理理由拒绝就别怪别人囉
依刑诉法178条,传换证人无合理理由不到场,得罚锾并得拘提之
检方只有拘提没罚缓还算是仁慈了,不然炳忠就要被罚三万了QQ
2.炳忠开直播就是在阻碍公务员执行搜索时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故阻挡直播是合法的,可以录影,但不能直播,这很容易理解吧?
麻烦上面说搜索和拘提有问题的法盲参考一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12-19 22:40:00
这回不是被告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12-19 22:41:00
开拘票不是要法官同意?
作者: SETL (Orz)   2017-12-19 22:42:00
应该是早都开一张一张拿着用吧能开一整套票,应该有查到什么吧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7-12-19 22:44:00
哎呀 7哥回来政黑了呢 感谢炳忠 伟哉炳忠 笑死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9 22:44:00
侦查不公开规范主体是公务员 公务员有保密就够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12-19 22:44:00
2f绕了他吧 推文删不掉脸很肿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9 22:45:00
被搜索者并没有保密义务拘票检察官就可以开
作者: loggate   2017-12-19 22:46:00
拘票是开几点到,调查局是几点去带人的?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17-12-19 22:46:00
所以检察官一句话就不准律师进门?真是够民主嘻嘻
作者: xfirex (lpfire)   2017-12-19 22:47:00
重工匪报一直背刺 证明是9.2争宠内斗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9 22:47:00
我家被搜索我行使在场权 当然是合理理由
作者: Royalweger (绝代之狂)   2017-12-19 22:49:00
楼上那个可能要打行政诉讼之类的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9 22:52:00
刑事程序越争执 对于以后的人权保障就会越好 当然也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2-19 22:53:00
搜索票开8:30 原来你的逻辑是8:30=6:xx?? 自己没时间观念 就惦惦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9 22:53:00
是两面刃 懒惰的检察官警察就会很不方便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7-12-19 22:55:00
吱吱 c(〒 w 〒 )a∫ 崩溃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7-12-19 22:56:00
是传唤不到才能拘提,还可以预知对方不会到先开拘提票喔?
作者: ericpan6868   2017-12-19 22:58:00
刚好而已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7-12-19 23:01:00
一堆护航这件事的超好笑,去看看这件事放在马狗时代多荒谬
作者: rexn (中间)   2017-12-19 23:05:00
别再凹了,难看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7-12-19 23:15:00
哀阿忠啊~ 你没罪的话怕什么呢. 抬头挺胸的别孬了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2-19 23:22:00
这出烂戏 难看呀~ 历史名声臭不可闻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12-19 23:39:00
传唤证人通常都要提前用传票通知,届时无故不到才能罚钱或拘提,临时通知就要证人到场者,证人以会影响当日既定行程为由拒绝,就不构成178的无故不到,若拘提之,会有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问题法院或检方通常至少在开庭前2个星期,就通知证人庭期,让证人可以排出时间配合开庭,即传就要即到,不到即拘,这事严重的程序瑕疵
楼主: sading7 (sading7)   2017-12-19 23:52:00
这不是开庭 还没有人被起诉谢谢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2-19 23:52:00
两星期发传票通常时间已经最紧凑了难怪那么多台湾人都唾弃台湾的司法人员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12-19 23:53:00
只有被告身分,才能即传不到,再以有湮灭勾串等之虞为由,抗传则即拘
楼主: sading7 (sading7)   2017-12-19 23:54:00
传票被拒绝就可以开拘票 刑诉法上没有规定间隔多久 也没规定不能在一个上午之内完成这些动作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2-19 23:55:00
不要再扯什么刑诉了 那种不完备 把法未规定说合法的简直费到炸裂
楼主: sading7 (sading7)   2017-12-19 23:55:00
当然 不会跟法盲谈法津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2-19 23:56:00
干脆说 是自愿到庭 自愿搜索不是更快台湾读法律的一堆硬ㄠ的 难怪台湾民众唾弃
作者: koei888 (^^)   2017-12-19 23:58:00
吱吱除了骗还会什么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7-12-19 23:59:00
硬ㄠ 抓人 进去搜 Find some...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12-20 00:04:00
如果证人即传不到就可以即时拘提,那么就不需要传票这个东西了,刑诉的有关传票规定都变成多余的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7-12-20 00:14:00
推扫盲
作者: loggate   2017-12-20 00:27:00
上面原po的讲法翻成白话就是没办成就没官升等著背锅的意思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7-12-20 02:48:00
你攻击别人法盲 刑诉几分拿出来看看
作者: PerfectBlue (パーフェクトブルー)   2017-12-20 08:49:00
有开传票10点才拿出来....时间写着八点半 六点就来了你都没有感觉哪里怪怪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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