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铭言:
: 标题: [新闻]国民法官 满23岁国民随机抽选
: 时间: Fri Dec 1 15:26:4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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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6%B0%91%E6%B3%95%E5%AE%98-%E6%
: BB%BF23%E6%AD%B2%E5%9C%8B%E6%B0%91%E9%9A%A8%E6%A9%9F%E6%8A%BD%
: E9%81%B8-160000916.html
: 台湾新生报
: 【中央社台北卅日电】 2017年12月月1日 上午 12:00
: 司法院今天发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国民法官资格为年满
: 廿三岁国民等随机抽选产生,适用案件为最轻本刑七年以上徒刑之罪,以及故:
: 意犯罪因而致人于死。
: 草案分为总则、适用案件及管辖、国民法官及备位国民法官、审理程序、罚则
: 共五章,共计一二○条条文。
: 草案中定义的国民法官为“依本法选任,参与审判、中间讨论及终局评议之人”
: ;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法官三人、国民法官六人组成国民参与审判法庭,
: 共同进行审判,庭长为审判长。
: 适用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的案件类型,除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 案件外,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且由地方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所犯为最轻本
: 刑为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之罪,以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于死者。
: 不过,国民法官是从一般国民中选任产生,不宜课予过多、过重的负担,因此
: 当案件情节繁杂或需高度专业知识,非经长久时日显难完成审判,不宜进行国
: 民参与审判;中华民国国民有依此法规定担任国民法官或备位国民法官,参与
: 审判的权利及义务。
: 至于国民法官资格,草案中规定,年满廿三岁且在地方法院管辖区域内,继续
: 居住四个月以上的中华民国国民,有被选任为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的资格,
: 但与案件或案件被告、被害人有一定关系者等情况,不能被选为国民法官;超
: 过七十岁以上、在校学生等状况,可以拒当国民法官。
: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指出,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重点,是想让法官与国民
: 充分讨论,利用法官的专业、民众的社会经验凝聚共识,与法官一起决定被告
: 有罪或无罪,有罪者该判多重。
: 吕太郎强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也在呈现多元价值,在随机抽选的情形下,
: 广纳各界意见,判决结果也会附判决理由,大家一起监督、结果可受公评;被挑
: 选当上国民法官的国民,有公假、日旅费,参与者的个人身分绝对保密。
: 心得与感想
: 个人觉得这个制度很好
: 可以有效杜绝奶嘴法官或者离谱法官的判决
:
: 基于保障受害者的立场
: 个人觉得这个立法相当好
: 让民进党当执政党果然才是明智的选择
: 相信民进党在2018年的县市长选举一定可以有相当好的成绩
: 拿下台东县长及新北市长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 以上只是个人不负责任的评论与预测
: 请多指教
: 谢谢大家
这位兄弟啊! 我想你应该不清楚这项新制的内容.
我摘了段中央社的新闻: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300244-1.aspx)
案件进入国民参与审判法庭的有罪认定,必须要九名国民法官及
法官在内达2/3以上同意。若没有达到2/3以上同意时,应谕知
无罪判决或做出对被告有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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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是在保护受害者还是加害者?
个人觉得这法案跟当时DPP吹嘘一例一休多么美好,
相似度达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