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台湾贪腐已经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楼主: a3653658 (李敖)   2017-11-16 02:07:32
台湾贪腐已经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阿扁是到了第二任才敢乱来 整个民进党才敢大贪特贪啥都吃!
可咱这小英屌啊!
才一年多 原形就显现出来了!
庆富猎雷案 火烧总统府 国防部 高雄市官员...
大大小小一箩筐乔事情乔利益乔位置...
小英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因贪污被关的总统?
有点难度!
因为有了小扁的前车之鉴
小英保护措施做得好啊
防火墙是一个接一个
1.废了特侦组 检察官没有了主心骨 还怎办大案?
尤其是牵扯到府院 错纵复杂的案件 光几个检察官有个屁用?
没有特侦组指挥 集中调动所有司法资源查办 检察官就是没有战斗力的一盘散沙
2.全面绿化检察官与法官
一年来多少案子 可以看到司法官纷纷表态效忠小英 随即便可升官
像是台大贱血案件 职业学生没事 统促党人 本顶多顶多只能算伤害罪吧 却被以"杀人未遂"起诉!
怕了吧?就是要过当!才能凸显你的忠诚!
就像很多意识形态政客 就像发了疯一样
所以疯狂起诉马英九 管他有无道理 只要踏着"马桶盖" 就可官升三级
例子一样是多如牛毛
法院终于成为是民进党开的了!
3.监察委员由小英选派 谁来弹劾?谁来监察? 都是奴才哪敢咬绿色主人?
4.大法官也由小英提名 清一色都是深绿台独的偏执者
这种大法官不再清圣了 而是一坨狗屎!
就像许宗力在国会殿堂公然说:三民主义违背他的良心
连宪法开宗明义: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 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他都反对!
解释宪法捍卫宪法的大法官却反对宪法 够可笑了吧!?
三民主义违背他的良心 那他接受大法官这职位怎就不违背他的良心了?
喔~~~原来是新台币收买了他的良心
正因高官厚禄 所以硬著头皮也要干他所谓的"违背良心"的职位!
所以呢
释宪? 门儿都没有!
这年余来小英政府干了多少违宪事件?又是族繁不可备载!
至此法治已被彻底破坏殆尽
5.最高法院终审法官也要由小英任命 而且终身职!
下一任总统也想任命?
歹势吼 ~~~ 一样没门!
萝卜坑全塞满了!
所以一审二审怎样都无所谓
三审定谳的都是小英的人马 司法奈她何?
这一道又一道的防火墙 够屌了吧!
所以咱这台湾女魔头已然穿上金钟罩铁布衫 百毒不侵了!
把台湾搞垮 把台湾掏空 把台湾政治体制司法体制文官体制...通通都瓦解
然后拍一拍屁股走人!
后路退路小英全都想好囉
司法经她巧手改造之后 拿她没辙囉(司改司改 改成小英要的司法才叫做司改!)
万一万一老共打过来了
哈哈
小英心思细腻 连这也想到囉
她也搞了好几场军演~~~护卫小英逃亡!
这史上之最的国贼~~~
小英女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后记:
既然写到司法
那就按照惯例
节录一段我写过的无数司法评论文中的精华片段
让你们瞧瞧什么是~~~
睁眼说瞎话 是上位者的权力!
~~~~~~~~~~~~~~~~~~~~~~~~~~~~~~~~~~~~
我过去常提的经典案例:
1.黄瑞华法官的四大争议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黄瑞华在判决书就瞎掰"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当场就把猥亵罪给架空 给除罪化了
各位观众啊~~~尤其是色狼淫魔们听我号令!
以后请在各国高中校门口等学生放学
看到任何美少女学生妹 请放胆用力袭胸!
因为你这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呀!
有黄法官背书 有判例可循 所以放心~~~没事的!
遇到反抗者可以回她:干!抗拒啥!?
老子是对你关爱才有的这亲暱行为耶
搓揉妳胸部 是给妳面子 是看得起妳! 别给脸不要脸!
妳应该要谢主隆恩哪!妳应该要感激涕零啊!妳应该要欢迎光临呀!
这时袭胸惯犯的大肠花陈维廷一定欣喜若狂!
以后所有女人的胸部尽入他的魔掌中 想摸谁就摸谁 太爽了!
但是请注意:务必要挑年纪比你小的美眉下手!
别忘了判决书写的是"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是长辈对晚辈才有免责权喔!
够瞎了吧!?
这该死法官的鬼扯 助长恶行!
这是正义的化身吗!?
不!他是魔鬼代言人!
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凌驾于刑法之上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所以说~~~自由心证有多可怕啊!!
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想怎么判就说啥鬼话来支持他的判决!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转判无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无罪
这种判决告诉我们 喝醉万岁 喝醉无罪 喝醉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干啥都行!
因为谁会故意喝醉的!?
所以囉~~~过失伤人和过失致死这法条也都该撤销了!
因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过失"!?
喔还有~~~酒驾也不该罚了!
反正这该死的法官 他的认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无罪! 不知者无罪! 我不知道砍他几刀他就会死掉 所以无罪!
这些判例告诉了我们
什么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那就是法官的”主观”认定!
这位法官呢~~~
我猜他的自由心证是:正常人不会强奸自己的老师 尤其又是个老妇
所以才这样判!
换句话说,如果他强奸的是少女或少妇就会判有罪了!?
这是什么想法什么逻辑ㄚ!?
不管是少女少妇或老妇
被强奸都会受伤害 身心俱创!
加害者都是有罪的!
如果同样的犯行 却因被害对象而有所区别!?
那谁还敢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颇了!)
竟然依对象不同而做迥异的主观认定!
原来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仪谁暗恋谁 我喝醉后去非礼她去强奸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圆梦
事后再说: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无罪!
有案例可循唷!!
这是咱们恐龙法官唯一的贡献!
对淫魔来说 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随机砍4人-郭彦君伤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杀人未遂这法条因为这件案例 也该废除了!
因为只要没死人 照这法官的主观解释就永远都会只是伤害罪!
郭男都说了“没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这样还能叫无杀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释 但你又能如何!?睁眼说瞎话是上位者的权力!)
意思就是说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来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随机杀人变成伤害罪!
4.https://zh.wikipedia.org/zh-tw/顾立雄
2013年10月,顾立雄引用联合国决议“对精神障碍者不得执行判处死刑”,替在7年前诱杀一对国小姊妹而服刑6年、减刑出狱不满1年又再虐杀一名妇人的连续杀人犯陈昆明辩护,最后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更审,却使受害者家属悲愤不已。
第二次杀人囉 依然不判死!
如果第三次再度杀人
我说顾贼和承审法官都是帮凶!(顾立雄这魔鬼 去年当立委时还想推毒品除罪化呢!)
可教化!?用下一个无辜的人命来教化吗!?
精障!?有多少人假装精障来脱罪!?
补上我之前写过的诗文来歌功颂德咱们伟大的法官们
1.
位高权重责任轻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责轻罚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赌局
审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离
翻盘就靠你
靠谁呢!?当然是~~~庄家!
咱们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司法搞得跟赌场似的 判决如何就要看你的赌运了!
中奖的就高喊司法还我清白
杠龟的就哭喊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3.
司法系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残杀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诲
那A安呢生 赛恁老苏咧
没有白与黑 没有错与对
没有是和非 判决靠搏杯
4.给司法 给部分法官 给某些检察官的祭文
希望我这祭文用不到
加护病房能够转到普通病房
而不是最后进入了安宁病房 等死了
在我的心里
我为"它"们吊上一条白布
我为"它"们撒满一抔黄土(是抔不是杯! 别学我酒喝多了就”杯弓蛇影”)
我为"它"们造起一座坟墓
我为"它"们吹奏一曲凄楚
我催送"它"们快点上路
愿"它"们一路上尽是凄凉 满怀悲苦
这是我下的诅咒与巫蛊
哀哉呜呼~~~
温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请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决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因为~~~
法院就像侏罗纪公园
小心恐龙就在你前面!
作者: loona (纳纳)   2017-11-16 05:01:00
好笑
作者: a1223356 (京)   2017-11-16 05:48:00
直接下拉,辛苦你了。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2017-11-16 06:16:00
可"咱"这小英屌啊! ← 你是大陆人 (?)
作者: ymlcsist (ymli)   2017-11-16 06:18:00
楼上的,那么早就上班了,真辛苦啊。
作者: uku (反转 )   2017-11-16 06:59:00
美洲大陆?
作者: kabor   2017-11-16 07:14:00
感觉都是贪污犯在民进党
作者: kkenex (kenny)   2017-11-16 07:19:00
台湾悲歌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17-11-16 07:24:00
贪污专门&最挺劳工的民进党嘻嘻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1-16 08:10:00
民进党烂在 贪污都跟总统有关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7-11-16 08:42:00
鬼岛无误
作者: boldted (Ted)   2017-11-16 08:56:00
腐肉生蛆!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7-11-16 10:04:00
1臭不可闻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7-11-16 18:39:00
蛆蛆真欢乐~前朝国民狗党的事儿硬栽在民进党政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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