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很简单的概念,目前中华民国的修宪,是不动原始宪法条文本文,而以增修
条文的方式覆蓋过去的方式进行,而过去的条文便不再使用。
(为避免有人继续跳真什么的,相关内容请见 #1OnV9b1n)
好,就算你要说什么“代表性”不够,那么宪法增修条文总有更多台湾的民意基础
吧。所以现在“修宪”要谈的问题,是什么时期搞出来的呢?
一、双首长制
这是李登辉时期修宪修出来的东西,原始的宪法更偏向虚位元首的内阁制。
制宪者很清楚想要避免强人执政的问题,因此尽可能架空总统的实权。
李登辉宣布解严、实行中华民国宪法之后马上就进行修宪,第一次修宪就立
刻朝着增加总统实权的方向前进。而不夸张的说,之后每一次的修宪,都是
为了增强总统的权力。
二、选区、立委席次、“票票等值”
这是陈水扁第七次修宪、“割喉割到断”搞出来的,这些议题透过各种宣传
,可是到处一片叫好之声。现在提的质疑也都是老生常谈,不过在当年就会
被打成“反改革”而被批斗。
现在拿着“票票等值”当成修宪的理由,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过票票不等值是
当初刻意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障弱势族群、避免人口比例悬殊的城乡差距
造成立委席次的差异、进一步影响到资源的分配。如果要作票票等值,那么
被牺牲的,首先是原住民的比例,然后就是离岛和偏乡。
然后,“小党生存空间”?陈水扁第七次修宪,不就是为了要扼杀台联吗?
三、修宪门槛
毫无悬念,这还是陈水扁第七次修宪的杰作。
不谈什么理想、口号,就看实际的作为,每隔几年台湾自己喊出的修宪,到底有修
出什么好的结果吗?每次都会讲一堆很好听的话,最终目的还是在牟取自己的私利。
搞出一个烂摊子也没关系,这就变成下次修宪的好理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