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采购法翻修 删最有利标限制

楼主: uco330 (向雨祈祷)   2017-10-02 17:04:14
最低标不一定表示品质很烂
会很烂可能是规格开得不好或验收不确实
机关也怕事不想跟烂厂商上法院才会这样
最低标应该说是比较能测出厂商可接受的获利底限(虽然也有围标的情形就是了),如果承办访价访不好,开了高价,厂商也会自己杀到合理价格
之前我就有案子跟厂商访价,三家都跟我说没四百万做不起来,结果我开最低标下去,两百多万决标,低于八成厂商还来说明
而且厂商低价抢标也不见得品质差,可能有其他理由,比如为了业绩或市占率,或是要清存货,或是需要履约实绩以便投其他大案子
也层经有厂商跟我说他们因为最近没有单,员工上班领钱没事做对公司很吃亏,他宁愿低价拿下来让员工有事做,减少损失
当然最低标可能有其弊病,但至少接近公平竞争,也比较节省公帑
机关能不能拿到他要的,就是开规格、审规格、验收要下工夫,中间有失误也有人需要承担责任
最有利标的话,就是规格可以开很Open,都不用怕有什么独规争议,反正在评分的时候分胜负,输赢也不需要理由,选择又有委员帮忙背书
某方面来说反而很自由,我想要花多少钱跟谁买什么,我完全可以掌控
但是常常就变成评审只是徒具形式,委员觉得机关需求他也不了解,只是来为机关的规划背书,承办人变成没什么责任,所以审计要怎么监督就很关键。未来如果有利标大量发生,审计真的有人力认真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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