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反同婚修民法 反砍7天假 反一中共识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0:04:50
: 反同婚修民法 (至少要公投解决)
: 民进党、国民党 ok
: 时代力量 x
: 时代力量甚至加码主张 同婚议题不适合公投
挺好奇的
在第748号解释写的那么清楚后
请问对于同婚是要公投什么东西呢?
一、修民法或专法?
二、不准修法?
三、释字第748号解释不算数?
四、同性的婚姻自由不是基本权?
第一个题目的话
修民法或专法大法官的确是说属于立法形成自由
都可以、无所谓
只是有个前提
就是结果必须使同性恋者的婚姻自由与现行异性恋者的婚姻自由平等对待
那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是在投什么意思的?
反正即使实质平等也没关系
但拎北就不想要跟你同性恋者用同一部法律就对了
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吗?呵呵
第二个题目的话
不准修法
那大法官也说啦
就是两年后让同性者直接适用现行规定
所以这个意思是宁愿鸵鸟心态也不想面对要为了同性者修法的意思吗?
第三个题目
那应该是已经认为说公投的效力超越大法官解释就是了
我只能说好笑、非常的好笑
因为根本无法理解司法有抗多数决的本质
不过还是可以试试看啦
等公投完后继续被打脸而已 呵呵
第四个题目
其实跟第三个题目一样
就是想推翻大法官解释而已
那就沿用上面的理由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5-30 20:07:00
1是用法律保留异性婚文化的意思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5-30 20:07:00
抱歉 黄国昌主张是在释宪之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5-30 20:08:00
2更ok 反正直接依释字请求登记也还好3不可能 否则可以公投不缴税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5-30 20:10:00
黄国昌主张是在释宪之前 你想把话题转移 太困难了如果黄国昌是释宪后才这样主张 你说的才有道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5-30 20:10:00
4应该是说现实同性本来就可以结婚 毕竟结婚你情我愿 是契约性质 只要行政机关开放等寄 民法依契约结婚就可以根本不用改民法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5-30 20:12:00
就是黄国昌主张在释宪之前 你这理由说不过去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5-30 20:13:00
主张在释宪之前有什么冲突??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5-30 20:14:00
就不同理由阿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5-30 20:15:00
不能公投跟释宪不冲突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5-30 20:15:00
事实上就已经有人这样结了 只是没有去登记彼此权利义务在契约中 哪里不算
作者: r13974682 (UU)   2017-05-30 20:18:00
人权能公投?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0:22:00
黄数次讲过 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信念支持婚姻平权 大法官当然是最高阶的法律人 会多数过不意外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7-05-30 20:23:00
公投啦干 臭甲最近头抬太高 该认知一下现实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5-30 20:23:00
也可以订的不一样 反而更自由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0:24:00
公投就支持加油啦 2018应该来得及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05-30 20:24:00
好像有些人不知道大法官释宪的意义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09:00
就有些人的时间还停留在修宪之前。认为还有空间主张婚姻是社会制度是文化习俗,而不是人民的基本权。可以用公投多数决立法反对同婚合法化。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16:00
楼上说的没错啊 你看有多少同性恋者跟亲友公开性倾向这是基本人权 但是敢公开出柜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同性恋者能完全不理会 当今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习俗吗?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25:00
更正,不是修宪之前,而是释宪之前。又,出不出柜结不结婚都是人的自由选择。不能以此为理由,剥夺选择同婚自由权。社会价值观与文化习俗都认为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但法律能因此剥夺女儿的继承权吗?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27:00
同婚自由权是很好啦 但是同性恋者愿意选择公开吗?婚姻 不就是向世人宣告两人共结连理 互为配偶法律上没有剥夺女儿继承权 但每个女儿都有继承遗产吗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32:00
同性恋选择公开与否,似乎不是他人有权过问的事。同样的,目前我法律采登记婚,新人决定登记结婚而不办仪式宴客,你能有意见吗?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33:00
所以 同性婚姻 真的能限制同志单一性伴侣吗?在没有公开的状态下 有没有出轨 其他人又怎么知道?一般人可能连在他身旁的人是谁 都不知道吧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39:00
反问你,异性结婚就能限制异性恋者,单一性伴侣吗?你何以要求同性婚甚严,而要求异性婚甚宽?又,结婚后,身分证后配偶栏就会登记配偶名字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40:00
http://imgur.com/uFFgTIP 因为这个啊身分证又不是每个人都看得到https://goo.gl/kXMlFs 资料来源 卫服部2016个案数 男男 2035(84.93%)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45:00
呵呵,你认为没有同婚,同性恋就不会进行或减少性行为吗?
作者: hiroki03 (希洛祈)   2017-05-30 21:46:00
说释宪前后有差异的才是在转移话题,不然就是观察力太差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48:00
我可不可以援交妹曾乱交有高度传染性病危险为由,限制援交妹将来结婚的自由?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49:00
那要看她的另一半接不接受她的行为很多人都说婚姻会限制性伴侣 问题是又不想公开婚礼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51:00
那就对囉,人家另一半都接受了,你外人跟人家反对结婚做什么呢?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52:00
反对直接修民法啊 尤其是民法总则篇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30 21:53:00
难道你认为不办公开结婚仪式是不道德?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56:00
没有不道德 只是不公开 有结婚跟没结婚 有差别吗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1:57:00
真的是一种住海边的感觉耶...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1:57:00
仿效德国 制定同性伴侣法 不也是可以这里同性恋者居多吗 不然怎么一副都是非修民法不可态度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00:00
这跟是不是同性恋无关好吗...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02:00
如果不是同性恋者 那岂不是每个人都住海边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04:00
哇 你是以为去年底上街支持同婚修民法的都是同性恋吗?哈哈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05:00
那不就是每个都住海边 管很大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12:00
上街头是为了替同性恋者争取权利 不代表是同性恋才能上街争取权利... 这个逻辑应该不难理解吧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13:00
所以就是管很宽啊 别人的事情 也上街头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5-30 22:17:00
对啊,洪仲秋案凯道上的白色十字架,也是住海边管很宽~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18:00
洪仲丘的事件是没错啊 本来就是管很大但你要看社会的共识是怎样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5-30 22:18:00
洪仲丘,抱歉打错,正名很重要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19:00
没差啦 民进党就直接修民法 看看社会会怎样反应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20:00
好喔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5-30 22:20:00
反课纲微调也是管很宽,当时也没什么共识喔~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23:00
同婚释宪案会不会影响社会 不是看网络上的言论至少我知道很多人都是在私底下碎碎念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5-30 22:24:00
对啊,就直接修民法,看看影响社会多少啊~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27:00
连新闻也没什么报了 真的还好啦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2:29:00
不管怎么修法 就是影响定了 看长远施行成本 民法是会阵痛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29:00
是啊 等到选举的时候 才知道好不好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2:30:00
可能比专法的长痛好点(若有差异 为平等释宪 修法) 过去就没事了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31:00
到时候大不了 就是民法一直修而已就跟一例一休一样 还没半年 又有人要提修法了
楼主: acln0816   2017-05-30 22:36:00
专法才是会一直修的那个...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2:36:00
什么法 有需要当然要修 就立法技术 似乎民法较省事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37:00
专法一直修 总比一直去动到民法好吧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2:40:00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5-30 22:42:00
民法当然要有“另以法律规定”的修正条文 才能连结
作者: Daswasser   2017-05-30 22:43:00
专法的修一样是修民法好吗.....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5-30 23:04:00
作者: shrines   2017-05-31 07:11:00
看到某些推文法盲秀下限就觉得好笑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17-05-31 09:39:00
侵害到基本权的传统习俗就该打烂扫成历史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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