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除非DDP进行修宪,否则这个决议根本是没有实现的可能,因为宪法本文规定的
很清楚了,对司法院首长或大法官人选,总统只有提名权,没有最终决定权,必须要经过
监察院同意才行,而增修条文则修改为立法院同意。但不论是本文里的监察院或是增修条
文里的立法院都是国会机关,彼此相互制衡,从来没有听说过可以直接由行政机关直接任
命司法机关首长的,这明显违反三权分立原则,被干缴也是很正常。
※ 引述《lsjwew1 (lsjwew1)》之铭言:
: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美国联邦法院法官也是总统任命的。
: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是依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的法官,美国联
: 邦法院分地区,上诉,最高三级法院。
: 虽然美国各州另有州法院审理大部分民刑事案件,但是联邦法院也是有审理一些民刑
: 事案件,例如一些跨州犯罪的刑事案件。
: 再者,美国是以参议院同意权于下游节制总统任命权。而台湾是在上游拟定名单供总
: 统圈选,总统压根只有被动决定权,没有主动积极决定人选的权力。
: 若真要比较美国与我国新制的差别,个人认为,美国反而比较多政治色彩。
: 最后贴上一张我国旧制与新制的对照表。
: http://i.imgur.com/fx8pj70.jpg
: 旧制完全是司法院长和法官们关起门来玩的,一些乡民整天喊的恐龙法官,不就是这
: 样产生的吗?
: 而新制,虽未必尽如人意,但至少有外界参与的遴选委员会,可以有权刷下三分之一
: 可能不适任最高法院的法官人选。而由总统圈选剩下的二分之一人选。
: 最后,请问各位新旧制,你们认为那个比较封闭保守呢?
: ※ 引述《zuilon2000 (越过地平面_冲锋陷阵)》之铭言:
: : 最高法院法官采“政治任命” 蓝营批:威权复辟
: : 上报 4/25 2017
: :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5981%2F%3F%3Dfb
: : 总统府司改国是会议24日决议,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院法官采“政治任命”,
将
: : 司法院院长提名、总统任命,且没有任期限制,引发“政治介入司法”的批评。国民
党
: : 言人李明贤批评:“这不是威权复辟,什么才是威权复辟?”
: : 总统府司改国是会议24日第二分组会议通过,未来五年内,将精简最高法院级、最高
行
: : 法院的人事,朝向“金字塔化”的改革方案前进。不过有项引起外界关注的争议,就
是
: : 审法院的法官要采“政治任命”的方式,由司法院院长提名、司法院组成的遴选委员
会
: : 选,最后再由总统就遴选委员会人选任命,被外界质疑为是“总统扩权”。
: : 这项决议被国民党发言人李明贤批评是“威权复辟”。
: : 李明贤在脸书写道:“难道,这就是陈师孟所谓的‘司法除敝’工程?”他认为这样
会
: : 生司法一条鞭的结果,“让司法体系顺我者升官、逆我者下放?”而且“当总统权限
超
: : 司法,谁来制约蔡英文?”
: : 因此李明贤痛批:“如果这不是威权复辟,什么才叫威权复辟?一个民主国家,有看
过
: : 统权力如此庞大的吗?” (吴美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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