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算不算是表里不一 ? 对于同性婚姻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6 15:35:38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铭言:
: 刚刚看到新闻 说柯文哲今天早上去上台北之音的广播节目
: 有谈到对同性婚姻的看法
: 新闻标题是这样下的: 看到同志亲嘴 柯P会拿遥控器转到另一电视台
: 内文:https://goo.gl/dag3uA
: 然后我自己看录影的影片 柯文哲确实有说过这段话
: 主持人周玉蔻问柯文哲看到男男、女女亲嘴会不会反感?
: 柯文哲坦言,“会、不是很舒服”,但人家喜欢干你屁事。
: 还被问到看到同志接吻是什么感觉?柯文哲比著电视遥控器转台动作,
: 接着说“我都自动跳到一台。”
: 但是我记得之前台北市政府 还挂彩虹旗
: 之前10/29的新闻 https://goo.gl/1e6wbQ
: 北市府升彩虹旗 柯:我的态度是尊重多元文化
: 那你尊重多元成家 却又觉得人家亲嘴很恶心 ?
: 这样的态度是表里不一 ? 还是吃了诚实豆沙包 ?
我也会啊,我挺同婚,挺平权法,
但看到男男亲吻也是会不舒服啊。
因为人都会有一种自我代入感。
就像看血腥恐布的镜头会害怕,
看到悲伤的镜头会流泪一样。
这样就叫假掰喔?
我觉得男男亲吻令我这个异性恋感到不舒服,
但不代表我就要否定他们的行为,
就要拒绝他们的婚姻与恋爱关系吧。
就像我讨厌吃榴莲,觉得那味道很恶心,
看到别人吃也会觉得很恶心,
但我不会去阻止人家吃啊。
(除非他们在密闭空间吃而且影响到我了)
尊重不代表就要去作同样的事好吗?
我尊重韩国人有吃狗肉的文化,
但不代表我也得想吃或喜欢吃狗肉吧?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2-26 15:38:00
越南也有吃狗肉文化的样子@@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12-26 15:41:00
同志关系被比喻成吃狗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26 15:51:00
违反动保法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12-26 15:54:00
吃狗肉是选择的结果,肤色跟同志不是所以同性应该也有选择的权利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6 16:23:00
所以同志争取同婚法给个选择机会也很合理啊,反对三小?
作者: mune (越来越它了)   2016-12-26 16:28:00
原po第一句不就说他挺同婚 挺平权法 @_@看错推文 请忽略我的推文 XD
作者: k1981425 (蒲公英)   2016-12-26 17:07:00
反过来说,同性看异性亲亲也不舒服,一样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12-26 17:29:00
上一篇根本逻辑错误
作者: milkBK (blitzkrieg)   2016-12-26 20:46:00
在人旁边吃榴莲有罪吗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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