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铭言:
: 议题别/个人意见/理由
: 1.一例一休/没意见/因为现状是一例
些许不满,不满的点在于台湾在还没做影响评估
就搞了世界第一个一例一休出来
优于现行劳基法对劳工是好事
但做不做的到又是另一回事,过于躁进
: 2.七天假/没意见/全国放假制度确实有整合必要
不满意,全国"国定假日"本来就应该整合
沿用国民党旧版的七天,被讲成砍七天还不知道如何说明
本来就该跟劳基法36条修正案脱钩
行政院发言系统需要检讨
这七天就连时代力量提出的版本都不是全都有 (好像剩两个)
蒋公诞辰这种本来就该废掉的也不知道拿来解释
时代版本的美丽岛等纪念日也必定有所争议,有反对的声音
但任由议题发酵,却不知如何解决
本应全国性的一致重新讨论国定假日如何修改,如何制定
无论是否周休二日,及军公教也一并回复七天假
待整合完各方意见后再全国一体执行新制
: 3.年度特休没用完补薪/满意/真的休不完
对劳工有益,本该如此,满意
: 4.罚则未提高至500万元/极度不满意/不需多说
不满意
上限多少没意见,但下限依公司规模调高有其问题存在
照时代力量版本通过
30人 6-20万 500+人 200-500万
若30人公司同一劳检案件有30个案 最高罚 20万 干~ 这公司根本该死
5000人公司同一劳检案件有 1个案 最低罚200万 这公司根本就堪称楷模
单依照规模调整罚则,怎么看都不合理
照民进党版 2-100万
但增加一个案一罚条款
我个人觉得这样比较符合比例原则及实务上的可行性
: 5.冻结劳检预算/极度不满意/不需多说
劳检部分:不满意
但跟劳检预算冻结没什么关系
台湾现行50万公司,700劳检员
一人检查一间公司,每天处理一间,也要四年才检查的完
何况实务上,两三人一组,一间公司也要两至三个工作天才有办法清查完资料
根本不敷使用
但要增加到多少才够?民众能够接受政府编列多少劳检预算?
应该是增加吹哨子条款
或将检举奖励制度落实
让劳工有意愿检举,敢检举
才是长久的方式
不满意在于躁进、不够完善、资讯传达不够完整清楚
整体劳工权益就法律条文内容来看是往上修的
在野党没有执政包袱
自然可以提出各种极端条文
如时代力量等等之两例及罚则
国民党年初要调高基本薪资至三万,甚至喊到四万
拿这些标准来指责民进党不挺劳工
似乎也哪里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