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沈政男/婚姻平权被带往错误的道路?

楼主: microXD (XD)   2016-12-01 18:22:21
东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01/821469.htm
沈政男/婚姻平权被带往错误的道路?
文/沈政男
大家都知道,目前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代表团体是护家盟,但没什么人探讨,为什么是
护家盟,而不是“护婚盟”?
这是理解台湾婚姻平权运动当前处境的重大关键。护家盟之所以不叫“护婚盟”,乃因20
13年,婚姻平权支持阵营推出了“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多元成家”,三合一的
诉求,想要一举解构性别、婚姻、家庭的传统定义与制度,毕其功于一役。
结果呢,三合一当中的“多元成家”引发了宗教人士的激烈反弹,认定这样的做法将要破
坏传统家庭结构,实在大逆不道,于是集结起来,以爱护家庭为名,组织了护家盟。
三年过去,“多元成家”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再讲了?不是要毕其功于一役吗?
呷紧弄破碗。这是台湾婚姻平权运动策略的重大错误,导致原本同情同性婚姻的人,因为
“多元成家”几个字迟疑起来,甚至产生反感。
今天的婚姻平权运动,同样地,也面临了重要的策略抉择时刻—到底要继续坚持毕其功于
一役,一定要争取现在就修改民法婚姻定义,承认同性婚,还是也可以接受先立“伴侣制
”专法,过几年再修改民法?
同志团体及其支持者,必须心头抓乎在。为什么当初会让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跟解构婚
姻与家庭的运动团体挂勾?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本质上是一种性别平等运动,跟解构婚
姻与家庭的运动,并不一样。
跟性解放运动,也不完全一样。讲得更清楚一点,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在策略上应该被
当成人权运动,并与性解放、解构婚姻与解构家庭的运动,区隔开来。这点是婚姻平权运
动的关键策略问题,如果领导者不能厘清方向,将使得婚姻平权运动再度被带往错误的道
路。
同志运动一向与性解放运动走得很近,而其理论依据来自女性主义。同志游行之所以装扮
清凉艳丽,就在于认定所有性别压迫都来自传统父权的性别规范,因此冲撞这套规范就是
打击敌人。问题是这样的运动策略适不适合当前台湾社会,至少适不适合当前同性婚姻合
法化运动,值得反思。
也有一群支持同性婚姻的人,乃为了解构婚姻,他们认定婚姻的本质就是压迫、是一种必
须被抛弃的制度,而支持同性婚姻也等于部分解构了传统婚姻。一位知名女歌手就是抱持
这样的观点。问题是修民法承认婚姻,是要抛弃婚姻制度吗?显然不是嘛!同志将来要离
婚,还是必须历经哭闹打骂的伦理悲喜剧码。
还有一些人更激进地想要改写家庭定义,把家庭组成跟血缘与婚姻完全脱钩,但显然得不
到什么回响,自己也不敢再提。
所以说如果同性婚姻运动能够厘清运动界限,在运动策略上就可据以做出调整。简单讲,
做为一个扶持弱势族群的人权运动,策略上应该争取其他族群的支持,而非与之为敌,形
成对立。
比如动辄把不支持同性婚姻,或者对同性恋不抱持好感的人,称之为“恐同”,甚至说现
有婚姻体制就是一种“异性恋霸权”,都是没有必要的恶意修辞,听在非同性恋者耳里,
只会更加反感。一项运动,如果不能理解反对阵营的心态,不能同理对方的感受,就很难
争取人家的支持。许多人不支持同性婚姻、对同性恋没好感,就只是一下子难以适应,需
要时间来化解,没必要冠以病名罪名。
又比如把订立“伴侣制”专法当成歧视,说是等同于美国的黑人学校这类隔离政策云云,
根本忽略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去年才承认同性婚姻,但在此之前,美国各州早已施行了多
年的“伴侣制”,更不用说欧洲那些如今同性婚姻已合法化的国家,都是先施行“伴侣制
”,再过度到同性婚姻修法。
还有人说另立专法等同于强迫台湾接受“中华台北”称谓,都是压迫。拜托,那台湾是不
是现在就应宣布更改国号?或者什么国际活动都不参加?显然不是嘛,莫让婚姻平权运动
再度被带往错误的道路!
心得
摘录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董保城公听会发言:
宪法本文或增修条文没有“婚姻”二字,但大法官针对362、552、554、696号解释,包括
一夫一妻、人伦秩序之维系、家庭制度之健全、子女之正常发展、宪法制度性保障,因此
同性是否可以结婚面临宪法“婚姻制度性”的挑战。
立委一读版本之缺失包括一、规避一夫一妻宪法制度性保障。二、立法理由仅援引人权两
公约欠缺说服性。三、六位提案委员中有五位是不分区立委,无法充分反映基层民意。四
、欠缺法务部的“对案”。五、欠缺法规冲击影响之评估。六、有违宪之疑虑。
赞成,制定“同性伴侣法”实现婚姻平权,理由包括:一、以特别法量身定作,具弹性,
渐进变动小。
二、尊重多数,保障少数。三、符合大法官制度性保障。
———————————————————————————————————————

尤美女她所提民法第1079条之1,法院不得以收养者之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特
质等理由而为歧视之对待,若法院最终判给了异性恋家庭,同志家庭是不是可以提告
台湾现行可单身收养,但台湾单身收养无血缘小孩很难媒合,由于出养人多半希望孩子能
在具双亲角色的家庭中成 长,所以期待上会以有婚姻者优先。有钱也不行呢!单身但是
比许多夫妻有钱的很多呢! 单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经济还是亲职能力都比许多夫妻或同
性间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议这是骑士!
部分内容出自:
同性伴侣法对比改民法对社会的冲击Q&A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570852.A.DD3.html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12-01 19:03:00
光是同同骗人的修法影响评估都是谎言,这次的修法完全只是拼速度,没有通盘考量应该退回!
作者: dritcritx   2016-12-01 19:06:00
三年前说要考量三年后还是说要考量 三年三年又三年
作者: luuva (驴猫)   2016-12-01 19:09:00
当初应该是怕同性婚姻不容易被接受 所以弄了一个多元家庭来包装的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12-01 19:09:00
所以同运这几年的修法检视就这点程度?随便修几条,冠上“平等适用”词汇就要强奸民法!
作者: luuva (驴猫)   2016-12-01 19:10:00
结果多元成家反而被想像成奇怪的东西
作者: dritcritx   2016-12-01 19:11:00
废话 他们跟一般国民一样当然平等适用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12-01 19:13:00
笑话!人家是律法论述定义入法皆以夫妻=一男一女!你两男两女怎么平等适用?更何况法务部本身也不认同“平等适用”,因为这词汇从来没有过!无法理解
作者: dritcritx   2016-12-01 19:14:00
所以要修法啊 还是法律有那么神圣不能修??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12-01 19:15:00
光是刑法通奸罪,你同性怎么会触犯?一律适用民法,但异性受限,同性不受限,这又哪来平权?法不是不能修,是“不能随便乱修”,ok?你同同最伟大啦!法这么多,随便修乱修,只要同同结婚最伟大啦!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6-12-01 19:18:00
完全同意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6-12-01 19:19:00
本文也是不反同婚,但反对仓促修法!先立专法为过渡!之后再回修入民法!我个人也是这样认同!民法是终极目标,但近程是立专法!
作者: yisdl   2016-12-01 19:22:00
挺同婚的至今仍无人有种回应人工生殖法 只会跳针“以后有需求再说”就算要入民法 也绝对不是尤美女的修改五条了事 完全欺骗社会我早就叫这群人不要以“平权”作为主诉求 因为跟他们现在的行为相违背 但他们就是不听。讲到多人婚、重婚等多元成家型态时,他们剩下的能力就只能骂你歧视而已,连基本的辩驳能力都消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19:25:00
中肯
作者: yisdl   2016-12-01 19:28:00
同婚运动以族群文化为诉求 都比平权来的有逻辑偏偏他们就是要拿着平权大旗 四处棒打反对者 甚至仍在厘清这些问题者 把需要时间思考得人 全冠赏歧视字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19:30:00
通婚应该跳脱传统 为何要求被传统收编?
作者: yisdl   2016-12-01 19:33:00
一堆民法派一直说人工生殖发以后再说。但问题是,婚姻与否是生殖法的核心。当女同可以借精生子,而且国外也有女同婚后生产的例子。竟然这群人就开始回避问题,避重就轻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1 19:40:00
那这样顶客族还有老年才结婚的夫妇可以离婚了啦因为他们不配结婚只因为你揪结的人工生殖
作者: yisdl   2016-12-01 19:41:00
他们也可以去做因为他们的状况适用目前法律 单同婚不适用同婚没有生殖法最重要得精神: 不孕症同婚者可以选择不生。但他们具有婚姻且可以生育时 就可以有此保障去看看性福拉警报这部电影 告诉你女同家庭也会想有亲生儿女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01 19:44:00
之前小弟呛1079-1这种垃圾条款,还被讥没法学素养,干你妈
作者: yisdl   2016-12-01 19:45:00
而且。两个女同斗可以借精生子 不只一个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12:00
多元成家是不错的制度~~可惜被反对......目前婚姻平权诉求性别平等~~希望破除结婚对象的性别限制多人婚重婚若无影响他人没有不好~~只是现阶段没有推动唷~~毕竟禁重婚及多人婚人民至少还能有一个对象~~而禁同婚同志就只能是单身了~~自然比较急迫权益被剥夺的较严重而且同性婚姻已经有许多先进国家通过证明可行~~自然先推既然婚姻自由且男女平等那为何要干涉我只能选某种性别结婚政府限制人民的自由要有合理的原因~~拿不出合理原因就该改婚姻既没有以生孩子为前提,限制双方性别不一样就无意义用无意义的限制去侵害少数弱势族群的权益难道不该改吗?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26:00
现在根本不是同婚问题 现在已经进入实质的修法阶段了还有 婚姻没有已生孩子为前提 但是婚前婚后 生孩子的权利义务 都要有相当大的不同以同性恋的婚姻来说 要生育就要牵涉到第三人是否能适用不孕症加以规范 是个重大的议题我早就说过 同性恋有了婚姻 就可以拥有生育的权力因为人工生殖法就具有婚姻的定义在其中 想闪都闪不了不要每次只会谈人家歧视 面对实际问题时就避重就轻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43:00
所以呢~~不就法规解释的问题~~主管机关下函示到底适不适用或者是修法~~都是可以解决的压~~国外立专法也是一堆释宪啊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45:00
既然要释宪 就是相当复杂的问题 当然要放慢脚步讨论啊人家提出的问题有什么不对?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46:00
法修得不好或政府的函示有问题最后就是靠司法解决囉~~提出问题没有错啊~~就交由立委做修法参考囉~~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48:00
既然未来要那么复杂 为何现在不好好讨论要急着通过?还骗人家只有五条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48:00
立法院不就是立法修法用的吗~~若有有好的建议相信会有帮助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0:48:00
所以专法能解决所有之后会衍生的问题?人工生殖能解决?连根毛都没看到的“专法”也能说比修民法好?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50:00
那你赶快去告诉他们压~~可能真没想到或者觉得不必要立委、助理们有些也是律师出身~~说不定他们已经考虑过啦说不定他们觉得由行政机关下函释就能解决啦~~所以不用修法立法院又不是第一次修法~~我想他们应该很有一直修的经验XD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55:00
专法就是可以量身定做你现在讲民法 在人工生殖法同样是连根毛也没有现行的人工生殖是给不孕正的人用的 请问同婚要怎么用?少在那边鸵鸟装死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0:56:00
黑压 连根毛都没看到的专法你就说会量身定作 你先知?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56:00
国外专法也是有许多释宪啊~~很多争议要修法后才会慢慢出现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0:57:00
专法就会解决你一直挑战的人工生殖 你神算?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57:00
这次重点是要保障人民不限制性别结婚的权益~~其他倒是其次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58:00
专法就是要专为需要得人设计的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0:58:00
你不修民法 以为定专法可以就能全部都解决喔...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58:00
就算你发现100个问题~~以后上路恐怕还会出现1000个争议~~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0:59:00
适用 专法有洞的话同性恋就只能吃闭门羹啦
作者: akobe   2016-12-01 20:59:00
这不是很正常吗?重点是立法目的吧......
作者: yisdl   2016-12-01 20:59:00
告诉你啦 我就是挑战你们的民法最简单是欺骗社会啦 事实上就是很复杂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0:00
立法目的就不同 一个是不孕症 一个是同婚 怎么同时使用?装死成这样....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0:00
当然复杂 你以为专法很容易喔 又想骗谁?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1:00
儿少法是特别法 儿少法没规定到的就是适用民法 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21:01:00
原住民表示
作者: akobe   2016-12-01 21:01:00
我是说民法唷~~赶快先让同志有合法结婚的权力~~其他再解决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1:00
根本反驳不了任何东西 更不用说男同 女同更是不同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2:00
跟你讲法律体系你就跳别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21:02:00
问题都还没发生 就在幻想问题 zzz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2:00
笑死 咱们法律对未成年得限制可多了 我们斗歧视未成年人吗?
作者: akobe   2016-12-01 21:02:00
儿童的确思虑不周啊~~
作者: akobe   2016-12-01 21:03:00
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被骗啊~~所以要保护他们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3:00
而且儿少法是给与儿童少年更多保障 你同性专法是怎样?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3:00
思虑不周跟自由意志明显时取舍的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4:00
放屁 给很多保障 同时也给与很多监护人的限制想要人家装死 故意忽略限制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4:00
废话 法定代理人不多负点责任是要国家帮你养喔...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21:05:00
民法亲属篇就是特别法 没规定的也是用前面总则 一样啦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5:00
事实上 儿少法就是量身订做的法律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5:00
还是儿童少年出意外再说国家要负责?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6:00
干 不然是要怎么保护儿童少年 你保护?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6:00
为啥不是他们自己负责? 国外也有12岁死刑的啊笑死 为啥不是自己担?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7:00
为啥要别人担? 那同性恋可以设定法定代理人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7:00
同性恋帮你推喔?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8:00
同性恋跟你异性恋有什么不同啦? 废话扯一堆 最基本的不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08:00
每次被反例击倒 老招就来了 哈哈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09:00
生理发展就跟我不同 发育也还没完全...干 这也要问 什么烂问题啊?你家未满12岁的是跟你的生理一样喔?扯那么远也不知道在扯什么...
作者: yisdl   2016-12-01 21:11:00
你就回答 法律是不是可以有不平等的时候啦 在那边转当然一样啊 大家都会经历一样的过程你发现有法律有分别心 还发现年龄是不断修正的 无法讲了吗?还有脸奖人家扯远 不是叫别人拿专法的例子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13:00
我说的是同性的专法 你阅读能力还好吗?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1 21:13:00
你不觉得你很好笑吗一直扯人工生殖法不适用,所以我们就不能修民法争取平权哦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1 21:14:00
又再扯原民儿少是歧视,都说过几百遍了他们还是有民法的保障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14:00
你现在跟你家未满12岁的生理状态一样? 不是你还没发育完 就是你家未满12岁那位老来等...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1 21:15:00
明明民法就可保障的东西,立个专法是脱裤子放屁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15:00
专法应该是要立基于普通法也就是民法之上 不是平行的好吗? 没有概念就不要跟人瞎扯...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12-01 21:26:00
专法到底是依据什么一定要在民法之上?而非平行?哪个释字或宪法规定?没概念?是在说董教授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21:31:00
专法本来就是平行 只是与普通法有冲突时优先用专法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1:00
如果不是立基于民法之上的同性专法 那就像我前面说的等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2:00
于像是刑法与民法的平行一样 那同性恋跟异性恋的差别有那么平行吗? 至于董保城你可以去google一下 看看他是哪个政党的不分区候选人第一名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12-01 21:33:00
如果董教授没概念会支持立专法?你到底有没有查过董教授背景啊?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3:00
所以你去google一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4:00
我知道啊 他还是马英九时期的考选部长勒 搞得国考生很靠背他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12-01 21:34:00
人家是针对法的问题说出理由!人家法学背景与声望是你可以肆意说没概念?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6:00
要认定专法是跟民法平行的可以 只是这样的解释结果会是我上面说的民法刑法平行概念那就是因为董保城把同性恋跟异性恋的差异平行到像民法刑法那样而已 看你接不接受啊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么早餐?)   2016-12-01 21:37:00
所以董教授的说法不值得参考,只因他曾为某党一员或代表?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21:37:00
他也就是认为同性恋不适用民法啊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会认为他的信仰影响他的看法 导致了我说的结论如果你认为同性恋可以像异性恋一样结婚 只是立法技术的问题那就不会产生他这种结论当你把民法视为异性恋的法律 所以要另外立一个专法给同性恋时 那也已经打破了民法是适用“所有人”的法律概念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2-01 21:44:00
民法理解是两人之间关系 契约可没规定异性恋才能订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01 22:35:00
董保城zzz那些基督徒真的都作贱自己也作贱别人至于为什么专法不能跟民法平行?废话,平行就适用民法就好吗
作者: tubahorn (警伯)   2016-12-02 10:11:00
结果本来支持同婚,现在变保留了...而且支持修专法,感楼上各位大德
作者: yisdl   2016-12-02 10:13:00
acln根本在曲解专法地位 楼上m大已经点的恨清楚了专法就如同自治法一样 可以跳脱原本的法律地位 acln根本不懂法律吧就像有原住民自治法一样,依照族群与多数人生活型态的不同特定制定法律 以维护他们的既有文化跟生活习惯只会在这边虎烂平权 多少的法律告诉你 制定法律上 平权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只是一个相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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