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忙 所以没时间去阅读整串文章
也可能没时间回文
我只简单的讲关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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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最大的荒拗点在于
同运人士把婚姻称做为"基本人权"
但是 先要搞清楚一件事情 "自由恋爱/婚姻"这回事
实际上不过才短短40年不到的历史 甚至还更少
媒婆 指婚 这些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你敢跟我说 婚姻是权力??
在更多的场合下 婚姻其实更接近"义务"的性质
一个为了延续"家族牌位"与"国族兴盛"的社会群体义务
就如同"义务教育"之所以是义务 而不只是权力
就是因为 人民的识字率会非常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力"
所以 政府才会以国家的"暴力" 去强迫规范所有的人民都必须读书
否则
如果读书只是个单纯的权力的话 那我当然就有权力去选择不念书
林北不爽读书又碍到谁了吗?? 当然没有阿
可是不行 因为它是义务 而不是权力 读书的权力充其量只是讲好听的而已
所以打从第一点就直接打你的脸 [婚姻不是权力 而是义务]
另一方面 近年社会中 年轻家庭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家庭婚姻问题
也正是因为 年轻人已经快把这个权力与义务的关系给搞混了
所以把义务当权力来"玩耍" 自然就会造成众多的社会问题
现在 婚姻秩序已经够不稳定了
结果还有一群屁孩想要来凑一脚 让他更不稳定 这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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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 再从更根本的来看
绝大多数的法律 不管是刑法民法 还是各个秩序条例
之所以被制订 根本就不是为了"保障"所谓的人权
而是要控制"社会秩序"
例如在婚姻篇中
对于你可以如何结婚的方法权力 只有短短几行的描述
但是对于继承`扶养责任 甚至财产分配等等的基础行为的"规范条文"却是一大串
如果
婚姻真的是人民的权力
那我要怎么扶养小孩 要怎么分配遗产 我要如何不公平的行使权力
当然全都是我个人的"自由" 政府管个屁阿
政府凭什么来干涉我私人的权"力"了
很明显的
就是因为它的本质根本就不是权力 而是义务 而政府要维持这个秩序
所以同运说 "为了要保护人权 所以必须修民法"
但去你他妈的!
当初立法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保障权力 而是要控制秩序好不好??
你们根本连基本的两大前题都完全搞错了
是又给我在那边靠杯个什么??
拜托 给我去多念一点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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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 这些同运屁孩 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
把义务当成是权力来索求
但是又没有想要真心的去执行这个社会义务(传宗接代)
因此才会让人这么的恼怒
你要玩肛肛好那都是你家的事情 我真的不管
但是你把社会的秩序/义务 当做是儿戏来嬉闹
就只为了满足你们那可笑的"被认同虚荣心"
然后还要改变整个社会秩序 去配合你们这些人的儿戏
说真的
同运现在的嘴脸 让原本不反对同性恋的人 都想反过头来讨伐你们这群死混帐了
原本不想跟你讲老掉牙规矩 结果却开始放肆起来了
根本就是得寸进尺
如果
有任何觉醒同运对专法是侵害基本人权这么有意见的话
就先给我证明
“婚姻只是纯粹的"我爱怎样就怎样"的权力 而没有任何义务”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铭言:
: 法学逻辑上很重要的一点是
: 立专法大多是为了积极保障、特别优惠
: 所以很多反同婚者 以原住民、身障者有特别法等理由来回应
: 但这是很明显的错误类比
: 因为这些特别法是优惠性差别待遇 并非歧视性的
: 这些法并没有排除适用普通法 只是在普通法上更加保障而已
: 而今反同婚阵营 明显是希望同志伴侣的法律保障要低于异性婚姻
: 这是歧视性的差别待遇 不符合法律订定的逻辑
: 所以如果按照反同婚的逻辑
: 会变成民法才是特别法 伴侣法是普通法
: 这是法逻辑错乱
: 如果真的认为异性婚姻的价值高于同性婚姻
: 要立专法保障也应该是异性婚姻立特别法
: 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
: 优惠性差别待遇需要正当的理由
: 如果说异性婚姻是因为可以生育而应较特别保障
: 那为何不愿生或不能生的异性伴侣就可以进入婚姻?
: 另外看到前面有几篇回复说
: 挺同婚阵营很喜欢把支持者跟反对者贴上进步或保守的标签
: 我觉得这是误解了
: 进步跟保守是中性用语
: 英文是Progressive跟Conservative
: 这两个词在价值上并没有谁优于谁 谁较高级的意思
: 纯粹是因为中文翻译之后 造成的结果
: 虽然我是左派人士 不代表保守阵营就是较低级
: 这只是在用语上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