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院修法 爱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赠器官

楼主: kiki2125 (噬谎者)   2016-11-24 13:47:54
新闻来源:苹果日报
新闻标题:政院修法 爱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赠器官
新闻网址:https://goo.gl/yxszhR
行政院院会今通过《人类免疫缺乏病毒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第21条、第
22条修正草案,放宽爱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赠器官;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说,本来爱滋感染
者,不能进行器官捐赠,但修法后,若接受器官捐赠者,本身也是爱滋感染者,可接受爱
滋捐赠者的器官。此案仍须经立法院通过。
卫福部表表示此次修法是为了顾及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需要,在等候
移植的感染者经过书面同意后,可以使用感染人类免疫缺乏阳性的器官。
根据原本法规规定,爱滋检验呈阳性反应者,必须通报主管机关,其器官、组织、体液或
细胞也不能使用,修法后,受移植的感染者在器官移植手术前以书面同意后,就可使用爱
滋检验呈阳性反应者的器官。(陈郁仁/台北报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1-24 13:48:00
得爱滋的捐给的爱滋的 还ok
楼主: kiki2125 (噬谎者)   2016-11-24 13:51:00
但这个时候应该不是拿来发布这讯息的时机3k你支持的KMT肯定会拿这点来打
作者: tommy508 (人人有功练)   2016-11-24 13:55:00
医护人员风险增加
作者: k1222   2016-11-24 13:57:00
医疗人员表示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6-11-24 13:58:00
医疗人员怎么办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11-24 14:01:00
那爱滋病患就放给他死?也不对吧
作者: hidog (.....)   2016-11-24 14:02:00
你救了还是会死 只是延长活着的时间 但是增加医疗人员风险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11-24 14:02:00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吱吱党要耍智障,皆属人间无可奈何之事
楼主: kiki2125 (噬谎者)   2016-11-24 14:06:00
是觉得有没有先看一下社会大众的接受程度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啦 又要掩护什么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11-24 14:07:00
其实外科手术原则 就是把每个人当潜伏爱滋病患处理 要求彻底消毒跟防护 像c肝b肝高度传染性 也是可以进行肝脏移植如果医师没意见 一般人根本不必担心 又不是移植到一般人上
作者: k1222   2016-11-24 14:09:00
疑似跟确诊是两回事好吗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11-24 14:17:00
医疗人员每天都跟各种传染病战斗,这风险算啥?医护人员因为高风险就不去治疗?那干脆辞职算了。爱滋生病就不用开刀治疗吗?脑子清醒一点。
作者: hidog (.....)   2016-11-24 14:41:00
你是医生吗? 你有想过医生的感受吗?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6-11-24 14:59:00
你不是他,你怎么不知道他不知道医生的感受?XD
作者: i376ers (你说呢?)   2016-11-24 15:47:00
医护人员真衰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11-24 15:58:00
医护人员也会帮爱滋病患开刀阿 移植外的手术可多了 风险都一样 甚至牙医帮他们看牙齿也是一样风险 他们就不能看牙吗?另外比爱滋更恐怖的传染病多的是 还不是照单全收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11-24 16:03:00
医生个人感受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医生”这个职业该做什么事。不爽干就辞职,领高薪就是要你承担风险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6-11-24 16:10:00
医生领高薪是因为人家专业值得。谁跟你高风险。医美有高风险吗?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6-11-24 19:29:00
感染科跟移植团队同意的话没什么好说的这有什么观感问题吗?
作者: biorgan (当赚钱已经是一种习惯时.)   2016-11-24 19:32:00
最简单,爱滋病人可以互相器捐,但是要爱滋医生护士来操刀
作者: natto0415 (豆)   2016-11-26 09:10:00
某a的论点真是让人无言
作者: charlly (风塔的高度)   2016-11-26 09:52:00
除非有医疗上的问题 否则为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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