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没有答案.....
纯粹在于, 同性恋是否正常 , 你对于同性恋者的态度罢了!
若你认为不正常 ,你可能会认为可以设专法,或是 完全拒绝修法
若你认为正 常 ,你可能就会认为修民法以达平权,或是设专法也可
原住民、身障者...等少数族群,是已经平权后,再"多得"一些福利或权利
同性恋要求的只是"平权",异性恋有的,他们也要有,并非额外多得的权益与义务。
重点在于 : 你认同性恋 是少数 , 还是不正常 ?
少数拥有平权合理, 不正常应不应该拥有平权呢 ? 症结在这罢了!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铭言:
: 法学逻辑上很重要的一点是
: 立专法大多是为了积极保障、特别优惠
: 所以很多反同婚者 以原住民、身障者有特别法等理由来回应
: 但这是很明显的错误类比
: 因为这些特别法是优惠性差别待遇 并非歧视性的
: 这些法并没有排除适用普通法 只是在普通法上更加保障而已
: 而今反同婚阵营 明显是希望同志伴侣的法律保障要低于异性婚姻
: 这是歧视性的差别待遇 不符合法律订定的逻辑
: 所以如果按照反同婚的逻辑
: 会变成民法才是特别法 伴侣法是普通法
: 这是法逻辑错乱
: 如果真的认为异性婚姻的价值高于同性婚姻
: 要立专法保障也应该是异性婚姻立特别法
: 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
: 优惠性差别待遇需要正当的理由
: 如果说异性婚姻是因为可以生育而应较特别保障
: 那为何不愿生或不能生的异性伴侣就可以进入婚姻?
: 另外看到前面有几篇回复说
: 挺同婚阵营很喜欢把支持者跟反对者贴上进步或保守的标签
: 我觉得这是误解了
: 进步跟保守是中性用语
: 英文是Progressive跟Conservative
: 这两个词在价值上并没有谁优于谁 谁较高级的意思
: 纯粹是因为中文翻译之后 造成的结果
: 虽然我是左派人士 不代表保守阵营就是较低级
: 这只是在用语上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