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性婚姻不应该立专法的理由

楼主: Desperato (Farewell)   2016-11-24 13:36:25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铭言:
: 法学逻辑上很重要的一点是
: 立专法大多是为了积极保障、特别优惠
: 所以很多反同婚者 以原住民、身障者有特别法等理由来回应
: 但这是很明显的错误类比
: 因为这些特别法是优惠性差别待遇 并非歧视性的
: 这些法并没有排除适用普通法 只是在普通法上更加保障而已
: 而今反同婚阵营 明显是希望同志伴侣的法律保障要低于异性婚姻
: 这是歧视性的差别待遇 不符合法律订定的逻辑
这边有一个问题。
当认为“同性婚姻要和异性婚姻拥有相同权利义务”时
才会认为同性伴侣的权利低于异性婚姻是一种“歧视性的差别待遇”
反同婚者基本上根本就不接受这个大前提
所以即使是专法,他们都认为是给同性伴侣“优惠”了
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同性婚姻专法会“排除适用民法”
因为本来就不适用啊。
而前几篇s大在讲的东西
就是你没有理由说这个前提必须是正确的,这只是价值观冲突问题
而我说的论点,则是这个前提不会自动正确,是需要争取的
: 所以如果按照反同婚的逻辑
: 会变成民法才是特别法 伴侣法是普通法
: 这是法逻辑错乱
: 如果真的认为异性婚姻的价值高于同性婚姻
: 要立专法保障也应该是异性婚姻立特别法
差不多的意思。现在的异性婚姻是100 同性婚姻专法是60
当你认为异性婚姻有100 同性婚姻也要有100
一个专法只有60就是错乱
可是对那些异性婚姻有100 同性婚姻是0的来说
专法有60根本很厉害了
何况专法不见得只有60 现在德国就是专法100
他们也不是一开始就专法100 是后来修上去的
没有把异性婚姻和同性婚姻并列,有个很简单的原因
就是有人认为同性婚姻根本不该用婚姻称呼,即使它们内容差不多
正名问题难搞程度并不亚于价值观问题,特别是法律上。
: 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
: 优惠性差别待遇需要正当的理由
: 如果说异性婚姻是因为可以生育而应较特别保障
: 那为何不愿生或不能生的异性伴侣就可以进入婚姻?
: 另外看到前面有几篇回复说
: 挺同婚阵营很喜欢把支持者跟反对者贴上进步或保守的标签
: 我觉得这是误解了
我个人觉得这部分是不小心的。不过有点严重。
支持同婚的人士在某些发言上,不会注意到反对同婚人士的感受
所以看起来好好的一段文章,也有可能会冒犯到反同人士
这虽然只是语气态度问题,但说久了被实体化就是标签了
例如前面某篇底下有人这样说“毕竟你们还可以沟通”
这其实是实话,不怎么中听就是了。
: 进步跟保守是中性用语
: 英文是Progressive跟Conservative
: 这两个词在价值上并没有谁优于谁 谁较高级的意思
: 纯粹是因为中文翻译之后 造成的结果
: 虽然我是左派人士 不代表保守阵营就是较低级
: 这只是在用语上如此而已
结论就是,上面那篇基本上反同人士不会听进去
因为从前题就不支持了。
我觉得支持同性婚姻的人
要再花更多的时间,解释为什么同性婚姻应该和异性婚姻有相同权利
以及为什么不需要害怕同性婚姻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而不只是援引以前黑人或女人的例子将同志投射上去
或是使用我也有工作我想要权利这种调调(这比较适合在大街上当口号喊)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6-11-24 13:40:00
对于前提是基于信仰的对象本来就不必妄求以理说服
作者: ipadmax (ipadmax)   2016-11-24 13:43:00
其实都已经讲过了。根本不会造成原有异性婚姻的损害,只是反同婚者听不进去罢了因为它们的前提是同性恋不正常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6-11-24 13:45:00
理解也尊重,但也没有非要说服不可公理在上,要抱着限缩的信念也是个人自由只是全人类不一定要被拖着走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4 13:54:00
其实反同婚阵营最有力的说法之一就是“同性婚姻权利”并不受宪法保障,因为大法官只处理过异性婚姻,从来没处理过同性婚姻的问题假如同性婚姻不是宪法权利,那依附在具体权利之下的平等权自然也不用谈了但这样的说法是建立在“平等权不能单独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我们认为平等权可以独立存在并独立进行操作,那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作者: fira1026 (屎扒客)   2016-11-24 14:00:00
婚姻二字都有女部首 请问甲甲只有GG 要怎么有婚姻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6-11-24 14:01:00
我刚刚谈的是“平等权性质”的问题啦,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宪法学说争议XD至于认领跟收养问题......说实话,那其实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事实问题了
作者: fira1026 (屎扒客)   2016-11-24 14:05:00
女女行欧 女女比甲甲高级多了不是在唬烂 去查辞海或说文解字 婚和姻的意思就要1男1女要同婚入民法 可能要先去中国化 把这婚姻二个字改掉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11-24 14:08:00
可是婚姻在台湾的脉络下就是没有宗教上的概念啊然后没有普通法去排除适用的 这样民法会变成特别法我就说了 如果真的认为异性恋婚姻教值得保障 那就立异性恋的特别法那应该是把民法中的婚姻改成伴侣 然后立一个婚姻法外国严格区分民事结合跟婚姻是因为后者有宗教上的意义所以我说他们的主张很奇怪啊当我们把民法改成一体适用的普通法之后异性婚姻要立专法就须面对 正当化差别对待的严格审查大家就会开始思考为何要特别保障异性婚姻 我觉得大家是有脑的人会想清楚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1-24 15:19:00
很多人以为婚姻法是保障 其实他就是用来管理方便而已在没婚姻法前 异性就已经在结婚 所以 婚姻原始定义也没错异性婚区分实益就是保留异性婚的原始历史文化背景我可以接受异性婚专法 甚至 异性婚姻不要立法 大家依传统结婚就行 你就把民法改成同性结婚登记就好所以婚姻原始定义为一男一女也没错没错呀 我一直主张 婚姻不是基本权 没有平等的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