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方刽子手:吴玉琴、陈曼丽、刘建国、钟孔炤、黄秀芳、林静仪、吴焜裕
太阳饼暴民和装睡青年呢? 快去霸占立法院 要资进党听从人民的指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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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7天国定假日 通过初审
时力舍“两例”改推“一例一假”
2016年11月18日
【唐镇宇╱台北报导】立院社福卫环委员会昨逐条审查《劳基法》砍七天国定假日修法草
案,在野立委连番砲轰劳动部版本法律授权不足、损害劳工权益,昨晚法案在时代力量、
国民党坚持下具名表决,以七比四通过行政院版砍假草案初审,送朝野协商。至于劳工特
休假加码,朝野委员提出八版本攻防,昨深夜全通过初审一并送朝野协商。
加班须劳资协商
昨审查砍假案时,绿委林淑芬质疑,当初立院退回砍七天假的《劳基法施行细则》,是因
放假涉及人民权利义务,不能以行政命令订之;但劳动部将放假改由内政部主管的“纪念
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却同样只有行政命令位阶,要求暂缓砍假。
此条文在时力、国民党坚持下具名表决,绿委吴玉琴、陈曼丽、刘建国、钟孔炤、黄秀芳
、林静仪、吴焜裕支持政院版砍假,蓝委王育敏、蒋万安、陈宜民与时力立委洪慈庸反对
,蓝委李彦秀、绿委林淑芬、杨曜不在场,最后以七票对四票通过砍七天国假,法案送朝
野协商。
稍早另一争议焦点“一例一休”也经朝野激烈争辩,政院版提出每周有一天例假、一天休
息日加班费加码的一例一休,时力党团原提出“二例”版,昨审议改成“一例一假”。时
力立委黄国昌说,一例一假除例假,另一天为休假日,劳资双方同意即可加班,但须比照
例假给加倍工资并多给补休一天。
劳动部长郭芳煜说,一例一假构想和政院版相似,愿进一步研究。最后表决以五票对三票
,三种版本一并通过初审送朝野协商。
按员工规模罚款
昨晚委员会也初审通过“花花班”条款,明订轮班工作者更换班次时,两班次应至少有连
续十一小时休息时间,违者可罚二万到三十万元。但为让企业有缓冲时间,明订此条文应
于总统公布后一年内实施。
昨另初审通过将送朝野协商,违反工资、工时规定的雇主,罚则由现行最高三十万元,依
员工规模最高可到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