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麻烦各位劳工大师统一标准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00:17:32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之铭言:
: 我说真的我真的搞不清楚猴群和绿卫兵的脑袋耶!
: 一例一休+砍七天:
: 一例一休:
: 有合法的三大漏洞可以钻!
: 一.
: 888664!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排法...
根据我查到的东西
http://i.imgur.com/Zu8hy9T.png
by 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713
第36条
劳工每七日中应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
雇主依第三十条第二项变更正常工作时间者,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例假,
每二周内之例假连同休息日至少应有四日,不受第一项之限制。
所以说888664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钻
你想要拉出一个4来丢在其他天,你一定会丢到休息日,然后付个1.33加班费
假设我是合法的雇主,那我干嘛犯蠢不用88888
硬是要休息日叫人来上4hr,然后多付钱?
: 二.
: 假与假的冲突!
: 三.
: 休息日上班给劳工换补休,后续在不准劳工放补休,在几个月后请劳工吃龟苓膏!
: 以上都是合法行为!没有非法成份!
http://i.imgur.com/JVoViQC.png
http://i.imgur.com/IGQSIUO.png
根据目前劳基法的释令
你休息日加班可选择加班费 or 补休,且合法雇主无法强制规定你该选择何项
所以要是担心修不到,就选择加班费吧...
: 二例:
: 例假要劳工上班需送资料给“主管机关”,要给予加倍薪资和一天的补休!
: 我反问一下这个除非没送资料或主管机关的人有勾结才会完全钻过,不过这是违反劳基法
: 规定!
: 要不然废老板顶多钻过不给劳工补休而已!
说真的“1例1休没有补修”跟“2例没有补修”
都是架构在雇主违法
目前劳检人力/频率/罚则跟屎一样
别说什么2例会送资料所以钻不过
现况就算是2例,雇主不送资料,也不见得会被发现
懂嘛?
所以你比较的基础就消失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20:00
去看一休的加班费规定之后再来吧!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00:23:00
恭喜你 被你发现了 有人根本搞不懂还装懂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24:00
那个一休的加班费规定!1小时以几小时计算这个别漏掉了!怎么样!不po那个给大家瞧瞧垃圾党给资方的漏洞之一的方法吗!原po跳针跳去那了!一例一休不就讨论一休吗!po来阿!抱歉欧!剩余的例假删除=六天!确实还会卡到一休问题是有规定法定工时不能放888664吗!所以不就加班费时薪*1.33*2+加班费时薪*1.66*2就好了!说好的加班费时薪*1.33*2+加班费时薪*1.66*6在那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00:33:00
原po 他不会认错的啦 只会跟你跳针而已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34:00
不是这个欧!是休息日上班几小时以几小时计算!0816当作他很懂!无言连基本的漏洞都不知道!欸!我要的都不敢po出来见人喔!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00:36:00
原po 有人活在自己世界里很开心 就不用去打扰他了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36:00
我是不会推文po拉!不然早就po出来打原po的脸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00:38:00
何必在那边跟他一起鬼打墙呢?呵呵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38:00
来了!休息日出勤工资,2小时内者,给予平日每小时工资的1又1/3倍薪水;第3小时起,给予1又2/3倍的薪水。工作4小时内以4小时计、8小时内以8小时计、12小时内以12小时计。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06 00:39:00
在他确定一休不能排入正常工时前, 他不会安心的我当初也是这个地方卡到, 没有这个疑惑的话好解决很多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40:00
嘿嘿!这样可以了吗!原po和0816快解释清楚如何破解888664这个吧!
作者: acln0816   2016-11-06 00:41:00
破解个屁 本来就不行还需要破解喔?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41:00
不然要给废老板钻,劳工继续被压榨这样劳工会爽?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0:42:00
不然要给废老板钻,劳工继续被压榨这样劳工会爽?那么以上劳基法规定是假的 眼睛业障重?!谁说不行的?你仔细看文解释吧!还是你们说不行就不行!那么 休息日出勤工资,2小时内者,给予平日每小时工资的1又1/3倍 薪水;第3小时起,给予1又2/3倍的薪水。工作4小时内以4小时 规定假的欧!
作者: yisdl   2016-11-06 00:51:00
我就说DICB绝对是二例假支持者扯后腿的队友讲错就死拗到底即可 讲理是用错对象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1:01:00
你可以想想清楚之后再来吗!888664...66给他加两小时+4的法定工时.不就一休的加班费=加班费时薪*1.33*2+加班费时薪*1.66*2!这样不就减少加班费损失腻!
作者: yisdl   2016-11-06 01:03:00
讲到最后已经开始拿极端甚至不可能发生的例子来举了 这就是一些扯后腿队友的偏执
作者: perceval (摸鱼中)   2016-11-06 01:05:00
如果有这种bug, 那就加个规定把bug挡住就行了
作者: yisdl   2016-11-06 01:05:00
讨论政策应该用共通性跟多数去谈 偏执会造成政策的局限性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06 01:44:00
哪有更多...平常加班费150*0.33=49块时薪,多在那你的88888工时=完全没躲一休的极端?!废老板可以省钱不省吗!一例都能77775或多给劳工休息20分钟了!这个别说不可能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不懂装懂,这个发现是秘密吗XD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6 09:04:00
dicb挺二例 但是我完全看不懂他在算什么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1-06 10:31:00
他要表达的只有一句:dpp挺资方该死;多像那些所谓劳团啊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11-06 17:52:00
我觉得他自以为抓到漏洞 但根本就不是漏洞 一被指出错误就一直崩溃乱嘘 根本无法好好讨论
作者: ArroyoChou   2016-11-07 00:19:00
一例改一例一休,劳基法的进步风向却被吹成靠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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