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36000月薪加班一天可以拿到1200+1900

楼主: shadow0326 (非议)   2016-10-06 00:27:51
※ 引述《gn01838335 (寂静的生存者)》之铭言:
: Hi 刚刚看到这个条例
: 我觉得蛮猛的
: 月薪36000假日加班一天要给3100
: 我觉得蛮合理的,希望真的是这样
: 刚刚我觉得劳团是真的太扯
: 若老板不给直接报给劳工局就好
: 若真的这样我要支持一例一修
: 我满缺钱的XD
感觉你可能以为这样加班一天,月薪会变成本薪36000+加班费3100
错了,你的盲点是把当日〔本来就会领到的本薪〕也算进去了
先不考虑老板加班费不给、少给、降底薪、或其他各种招
假设老板完全用一例一休中的规定去走
法案目前是这样:
休假日上班,前两小时加班费是1.33倍时薪,接下来是1.66倍时薪
以月薪36000为例,时薪为 36000/(30*8) = 150
假设休假日加班8小时,当日加班费就是 150*1.33*2 + 150*1.66*6 = 1900
所以每月休假日加班一天,当月薪水会是本薪36000+加班费1900
会算成3100明显是把当日日薪1200也加上去的结果
问题是你当日就算不加班,这1200也还是你的
再说一次,以上只是照表操课的算法
没有算进各种违法或奥步的情况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0:38:00
现行不就1.66吗= =
楼主: shadow0326 (非议)   2016-10-06 00:43:00
你在说什么,现行又没有周休二日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0:44:00
你这版本是现行版本...含一休一例是2.33与2.66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0:44:00
噢噢,因为我以前待的其实加班费算法都优于劳基法=3=所以我真的觉得改了没变多好啊!!!!!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0:45:00
所以加班费是原本的1还存在 所以3100才是正确版本
作者: fortrees (九黎鲧)   2016-10-06 00:45:00
这次不就是要照顾最弱势那种吗 不过大家都说自己是弱势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0:46:00
送出去的是2.33,2.66吗?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0:46:00
行政院版是如此 除非立院送审版有改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0:47:00
我帮你看看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那跟年收200万的工程师说调高最低薪资没多好不是一样屁话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0:54:00
你的解释有误 就算是现行的加班费也是原本的月薪再额外加上加班费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大家不要钱啦 大家只想放假XDD老板会降薪拉 还是回归市场机制 加班费拿不到拉XD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0:59:00
简单讲 月薪制 已包含整个月薪资 加班费是在额外给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6-10-06 00:59:00
妈的一个月才工作20~22天 加班费时薪却除以30 干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1:05:00
我查是2.33,2.66不过不确定
作者: acln0816   2016-10-06 01:06:00
正解啊 1200就是你有没有加班都领的到的部分 1900才是额外加班费 两个相加是在混淆 让人以为民进党替大家加超多甲赛啦 跟平常日的八小时以后一样而已民进党在那用话术唬烂而已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06 02:01:00
“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给予1又1/3以上,及1又2/3,所以加班费是1+1又1/3=2.33,月薪制的该休假日本来就有1的日薪,照你说法含本来日薪就是3.33及3.66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6 03:21:00
是2.33跟2.66吧...不过相信以后还是会有其他解释
楼主: shadow0326 (非议)   2016-10-06 11:03:00
劳动部法条都指出来了 各大媒体也都采我的解释 你要自创解释我也没办法说服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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