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板有人提到 【听说和解金3万】
我觉得选择和解 真的选错了 太亏了
山男曾有【要去群众中放炸弹】的发言
而且也被起诉 最后被判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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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 苏男嘲讽山男说 【学山男去就职典礼放炸弹】、【有前科】
都符合山男的言行
并无侮辱、毁谤的问题
前者 只是地点有所出入
【群众】变成【就职典礼】
但重点是 山男确实说过【放炸弹】
后者 的话
我个人是不懂 缓起诉 会不会有前科啦
但不管法律上 有或没有前科
一般人对【前科】两字的认知 通常会解读成 【犯过罪】
而山男确实是犯过罪
所以【有前科】三字 不足以造成侮辱或毁谤
最后的【白痴】两字
当然就有问题了
但不管怎么看 上法庭都比和解好啊
法官可能判断 只是吵架时的激烈用词 而给予无罪
就算有罪 赔钱一定也比3万还小
实在不该和解的
如果和解金真的是3万
山男算是赚到了 上次被罚的钱 都赚回来了吧?
干政治 不干板友
如果干了被告 建议不要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