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导,台大机械系甄试申论题提到,“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组成…”教育部
以违反性别教育法裁罚三万元。让人联想:四十年代因两岸情势紧张,国防部为宣传反攻
大陆必胜,不准有动摇思想,曾发生军民谈述苏联军队如何强大即遭军法单位依为匪宣传
罪,判决入监服刑。
时代更迭,现代台湾社会是一夫一妻制,法律并未修正承认多元家庭。但为何在廿一世纪
的现代,说真话仍然要受罚。教育部的处罚如不是文字狱,什么叫文字狱?
有关我国婚姻制度采一夫一妻制,系大法官解释三七三、五八七、六二○、六四七、六九
六解释所一再阐述。司法实务更确认,一夫一妻制始为合法之婚姻,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是宪法、法律所明订;教育部虽宣导多元家庭,却并未立法通过。教育部性评会的决议凌
驾于宪法、法律之上。性评会的决议竟可以不受宪法、法律约束,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
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
在日常生活中,教会的宣教、学校的生活教育;在婚礼习俗中是否均不可再公开畅谈一夫
一妻,否则一律开铡裁罚?如同为保护不幸儿童而寄养、收养制度,所以不再谈亲生、婚
生子女,否则会对收、出养孩子形成歧视。
极端的性别平权,不顾普世的价值,不顾社会的观感,不顾宪法、法律的规定,反我者一
律开铡处罚,形同变相文化大革命,此种极端思想,反不利于性别平权的倡导。多元家庭
、同志婚姻,应予以尊重,但是否立法,尚有待评估及研议相关配套措施。
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家可包容不同种类的爱,但不能因为包容不同种类
的爱即否定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的正当性。教育部对本案的裁罚,凸显性评会的威权思维
,更戕害校园的学术自由,期待教育部体察教育对国家的重要性,勿以少数人极端思维,
凌驾法律、学术自由、宗教信仰之上。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922080
府院为了讨好爱滋甲都力挺卫福部罚国防部了 教育部罚台大刚好而已 懂?
现在不止有绿色恐怖 还有彩虹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