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劳基法真的规定例假只有在天灾人祸重大事变才能上班?
有关例假、特休跟休假日上班的规定在劳基法第39条跟第40条。简单的检视条文结构,你
会发现魔鬼藏在细节里。
第39条分成三个部分:
1. 规定例假、特休、休假,雇主薪资照给。
2. 规定休假日工作,雇主要经过劳工同意,而且薪资加倍发给。
3. 规定在季节性有赶工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亦同。
前面2个部分都蛮清楚的,有问题的是第3点,如果第三点也是单纯指休假日工作的话,为
什么要重复规定?第二点在没有任何条件限制下,雇主跟劳工合意就可以休假日出勤了,
是不是季节性赶工很重要?所以合理的推断是,在季节性赶工的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
,例假日、特休假亦可工作,这才是合理的解释,否则第三点是完全的具文。
这样解释会让第40条变成具文吗?其实不会,如果仔细看这两个条文的差异,第40条是指
在特殊事变的情况下,雇主可以在未经劳资合意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出勤,但是除了要工
资加倍,还必须补假休息。而且这种情况还必须在事后24小时陈报当地主管机关核备。也
就是说,这是极为特殊不须劳工同意而强迫出勤的规定,跟所谓例假仅有在特殊情况才要
上班是有所差异的。
劳工要休息,很多企业根本不发加班费,甚或还有连补休都不给的,说要加班多赚钱的,
除了领日薪的,领月薪的还说这种蠢话,要当奴别把人拖下水。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 引述《purue (purue)》之铭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QFAvzbNRxM
: : 小英主席明明就承诺要实质周休二日 还HD画质喔
: : 为何民进党就是要硬干 违逆小英主席
: : 都是一堆背骨仔!!!
: : 气死了!!!
: : 民进党内都是寇 一定要清党清君侧!!!
: 我个人的立场是 支持一例一休 + 放七天假 + 严格加强执法,彻底落实劳基法
: + 提高劳基法的行政罚额度(例如重罚企业负责人,提高罚锾)
: 我的解读是,一例一休也是‘实质’的周休二日,小英并未违反承诺
: 至于很多劳工朋友为什么要坚持一个,美国都没有的‘强制二例假’
: 根本原因 还是对于 政府的不信任,也就是对于执行面的不信任
: 所以应该要强调的是‘执行面’才是重点,重点应该不是死硬的坚持‘强制二例假’
: 强制二例假完全缺乏弹性,例假除天灾或重大事件,员工绝对不能加班,加班就是违法
: 所以一例一休 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方案
: 当然前提是一例一休要做好配套措施,给付高额的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 并且‘彻底’的落实劳基法,加强‘执行面’
: 另外,我支持劳工放七天假
: 综上所述 我认为严格落实劳基法 比坚持‘强制二例假’更重要
: 有人说这二者不冲突
: 但问题是有些人坚持二例假的理由,就是不相信执行面的效果啊
: 所以问题就是实务的执行面啊!要让劳工有实惠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