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说一次
一例一休或者两例都是假议题
真正的根源在于罚则与劳检
今天你要推一例一休
你要先提高罚则、再来加强劳检
先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贯策周休二日的决心
这样的阻力会小很多
两例与一例一休的争议在于
劳工不相信惯老板会依造劳基法实行
而且一例一休存在太多漏洞给惯老板钻
所以要用二例强制性执行的方式
逼惯老板强制实施周休二日
其实一例一休本身的立意是不错的
劳资双方在追求公司利益上可以妥协
但劳方处于弱势,在妥协中容易吃亏
而没办法保障劳工的权益
现在行政院的作法是想强制通过一例一休
对于劳检的说法是增加劳检员
对于罚则来说就避重就轻
虐狗事件,三天之内立法院通过罚金200万
虐劳工,却说未来研议、罚则不能解决问题,以柔性劝导为主
当真是劳工不如狗吗??
结论就是行政院没有贯彻劳基法的决心
行政院长不合格、劳动部长不合格、总统也不合格
DPP党团把自己当成总统的橡皮图章更是不合格
※ 引述《fashionjack (神奇杰克)》之铭言:
: 吵的沸沸扬扬的一休或两例,面面不讨好,最后临时会终于未成会。
: 给人一种"天下本无事,佣人自扰之"的感觉。
: 为了这七天假的问题,修出了工作七天必须休假一天的办法,又造成某些行业的困扰,
: 加班由1.33 加到2.33 再惹毛资方。感觉是越补越大洞。
: 这边提供另一种看法,简单无比,没有"一例一休"或"两例"的问题。
: 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变,单纯还给劳工七天假,重点在还的方式。
: 方式如下:
: 每年都会遇到春节,元旦等假日,因为假期没有连续所以会以补班方式让假期连续,
: 劳工的七天假可以用在补班日,政府每年公告那几天为劳工休假日,
: 劳工可休连续假期而不需补班,补班日上班则视为加班,加班费照旧不变,
: 政府没必要自己去捅马蜂窝。
: 春节,元旦,端午,中秋,清明,估计大约可以用掉五天左右,还剩下两天。
: 这两天则与特休合并,例如某人原有七天年假,加上两天例假就共有九天假。
: 就是这么简单的方式将七天假还给劳工,上班的方式与条件过去完全不变,
: 这样大家应该都没话说。
: 大方向对了问题就会少很多,若有老板不准假则视为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