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一堆人都把二例无限美好化,想着稳定的放假,
想着假日出勤可以换三倍薪水+补休。然后开始计算二例
在假日出勤可以获得的额外薪资,然后痛谯一例一休在
休息日出勤的不合理,是吃劳工豆腐。
这种典型的假二例,根本就是欺骗社会。
让支持的人以为,劳工可以自由选择在例假日加班赚三倍薪资,
然后法律还保障你得到一天补休。
像我这种支持真二例的,根本就是尊重法制给予的精神。
真二例的基础设定就是“放假”。利用二例的规范,
强制雇主不得逼劳工上班,也逼迫劳工不得加班赚钱,
该休假时,请强制休息或出去游玩。就是不得上班。
在真二例之下,要赚钱只能透过工作日的五天去延长工时赚,
在二例的假期,不得加班。
在真二例之下的加班,只有在天灾、事变或突发状况之下,
且雇主认为有加班需求之下,始得加班。
也就是你在二例之下,要拿三倍薪水+补休有几个条件:
1.要天灾、事变或突发状况
且
2.雇主认为有需要
才能加班
也就是真二例之下的成本计算,仍是以雇主拥有主动权,
不是你劳工想努力就能加到班拿三倍薪水还送你补休
即使劳工跟雇主同意,一样无法加班赚。而且雇主更不会
让你在假日加班,还要付你三倍薪水+一天补休
所以在真二例之下讨论正常加班是毫无意义且欺骗人
如果你希望劳工多赚一点,可以获得高额加班费
有几种选择
一是推动例假日可合意加班(但这跟休假日不就一样了?)
二是推动休假日的出勤薪资提高
切记一点,真二例是拿来给你放假的,不是拿来给你赚取高额加班费的
至于那种领基本薪资过活的人,有没有加班需求养家,
相信各位白领劳工应该是没有这种需求,
所以这问题不值得讨论....
※ 引述《plasma ()》之铭言:
: 反正,现在要争的就两种东西,一是假,二是钱
: 要算钱的,可以省省了,不管几例几休都没用的
: 老板算成本很简单,一个员工一年总支出多少,剩下只有分配问题
: 多少算本薪,多少算分红,加班费,年终等
: 猴子一天就是七个果子,除非抓狂攻击主人,才可能会多拿到额外的
: 要放假的,几例几休也不是问题,反正都是放两天
: 如果要争取的是那七天被砍掉的,那就另外讨论,跟几例几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