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扬明/资深媒体人(新北市)
行政院长林全决定对太阳花学生撤告,法务部长邱太三表示支持,他的理由是“太阳花
学运事件应是某些单位没有处理好才引发学运分子抗争,因此行政院定调不是法律事件”
。
法律事件,政治定调,莫此为甚。
逾越法律的抗争是否完全无罪、抗争是否可以为所欲为而无界线?如果无界线,就讲清楚
;好让大家知道,只要有行政权在手,可以为所欲为;大家可一起玩一起冲。如果有界线
也请讲清楚,此一界线的规定者为何?是行政院还是法律?如果是行政院,那大家以后抢
政权即可,不用顾虑其他,反正只要政权在手,就不会有事。
如果是法律规定,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那么明天就去冲立法院和行政院试
试,看看法律是不是主张人人平等。因为太阳花的学生可以不被告,为什么我不可以?这
是什么法律?这和美国当年歧视黑人的“祖父条款”有何不同?一个法律人的和稀泥,后
果是很严重的,尤其是法务部长。
一个最可以比拟的例子,应该是美国七○年代学生反越战抗争;美国政府当年处理的方式
,还是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虽然最后是尼克森政府釜底抽薪,从政策着手,结束越战
,才解决这场抗争;但对于抗争,美国政府和警方作法,还是依法该如何处理便如何处理
。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717524
现在就是学生最大 什么都要听学生的 不听的就是保守封建老古板
民粹治国正式升级成屁孩8+9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