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红十字会反对政院 立委共识 呛“废专法就

楼主: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5-24 06:27:28
个人认为现在问题关键在于
就像oftisa大说的,
""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就跟没有加盟7-eleven
却在大门口挂上7-eleven的招牌一样""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根本就不是一个经过官方授权的合法组织
可以说是一个国民党弄出来的山寨版
而我国却用一个专法去保护山寨组织的存在, 并且给予一个山寨组织
其他合法民间团体都没有的特权'
请问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所以, 就算要立专法保障红十字会
也必须先解散这个山寨红十字会, 另外成立台湾红十字会
并且申请ICRC会员, 经过官方认证之后, 再立相关法律保障
而这个法律也需参考ICRC的相关规章才是
干你妈的用专法保障一个支那国民党成立来捞钱的山寨组织
这也只有支那国民党政府搞得出来!!!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新闻标题混淆视听,还以为是立委呛声红十字会
: 结果是红十字会呛声立委
: 做个简单的比喻,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就跟没有加盟7-eleven
: 却在大门口挂上7-eleven的招牌一样
: 根本就是盗用别人的看板
: 不过行政院居然说红十字会有存在的必要
: 所以只废除专法;却要保留组织
: 这种党国时代的产物就应该强制解散才对;包含救国团都应该解散
: 而且这些狡猾的家伙在组织上跟国民党切割;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国民党的副随组织
: 财产来源也大有问题,包括占据的土地被兴建大楼贩售的
: 这些都应该追讨回来才对
: 废除专法;追讨财产;解散组织;厘清人事关系以及运作模式
: 这些做不到哪来的转型正义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6-05-24 07:01: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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