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混淆视听,还以为是立委呛声红十字会
结果是红十字会呛声立委
做个简单的比喻,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就跟没有加盟7-eleven
却在大门口挂上7-eleven的招牌一样
根本就是盗用别人的品牌
不过行政院居然说红十字会有存在的必要
所以只废除专法;却要保留组织
这种党国时代的产物就应该强制解散才对;包含救国团都应该解散
而且这些狡猾的家伙在组织上跟国民党切割;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国民党的副随组织
财产来源也大有问题,包括占据的土地被兴建大楼贩售的
这些都应该追讨回来才对
废除专法;追讨财产;解散组织;厘清人事关系以及运作模式
这些做不到哪来的转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