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do26 (重剑无锋)》之铭言:
: ※ 引述《QCANCER (琉璃螃蟹)》之铭言:
: : 真的别急着护,要不到时候护到最后跟KMTer一样裤子都没了就好笑了
: : 这事件,有罪无罪姑且不论,感官真的很差
: 纯粹就法条讨论罢了!!
: 就算要判死刑~~也得翻对法条对吧!!
: 照这位大哥的解释未免太恐怖了!!
: : 就很浅显易懂的一个道理,谁会一口气拿身家买3000张同一间公司股票?
: : 那可是3000张不是3000股咧
: : 明显就是很不正常的一种状况
: : 说要要利用别人不知道的资讯,买卖股票想赚点钱
: 不好意思~~翁不是"别人"!!
: 是该公司专利的拥有者/发明者!!
: 所以去讨论什么押身家没什么意思~~
: 哪天你拥有同样的专业时~~人家就会找你了!!
http://imgur.com/KntrSfX
苹果有分析翁犯了什么罪。
但我觉得苹果根本无聊,
翁怎么会有罪?
因为颜色对了,翁在吱吱的眼中就是清白的,
皓洁之玉岂容染尘?
质疑翁的清白就是蓝的,就是KMT~!!
反正绝对不是翁的问题,一切都是KMT的抹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