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马到底清不清廉
以现在台湾人的蓝绿恶斗
看到对方的头头好似看到杀父仇人这般恨
恨不得都要把对方关到土城去才泄夺政权之辱
建议立委在刑法增订一条
~政党轮替罪~
凡任总统者,次任总统当选人与现任不同党,处有期徒刑20年。
多好,以后不管哪个党被轮替,总统就去关个20年
惩罚他在任期间不好好做,所以被轮替
会被轮替铁定是没有顾好国计民生,违反公共利益情节重大
关20年小惩大诫
再来把对方头头关进去
消弭社会戾气
大家也不用在吵,多平和
相信订了这条后,以后的每个总统无不全力以赴
不仅要搞好政绩,还要好好培养接班人
台湾未来铁定有搞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