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eback (当兵是国家大事)
2015-11-27 01:51:18王如玄的先生司法院政风室处长黄东焄已经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公务员不
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之规定。
我查到的资料来源如下:
公务人员的兼差相关解释判例
http://www.nmm.ks.edu.tw/poe/%A4%BD%B0%C8%AD%FB%AAA%B0%C8%AAk%B2%C413%B1%F8%AC%DB%C3%F6%B8%D1%C4%C0%B7J%BE%E3%AA%ED.pdf
缩网址:http://goo.gl/4BgHWU
16.公务人员得否以本人或利用配偶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之名义,从事经营不动
产买卖之商业行为。
行政院62 年4 月20 日台(62)人政三字第13772 号通函:“禁止所属公务人员
以本人或利用配偶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之名义,从事经营不动产买卖之商业行
为系依照公务员服务法第13 条第1 项前段‘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之
规定予以阐释,非属新设规定,故不论在行政院函之前或之后,凡有违反上开规
定者,均应依规定办理。”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63年12 月31日(63)局三字第30386 号函
王如玄买卖军宅,也就是买卖不属于自身可以洽购的房屋,并且多次进出,
这难道没有让她的先生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吗?也就是经营不动产买卖行为?
连杂志都有她谈买买军宅的证据了,我们的监察检调难道还要继续无视吗?
楼主:
seeback (当兵是国家大事)
2015-11-27 01:57:00我找到的这个档案有很多判例,其实如果有人检举搞不好也有机会让王如玄这个案子做出新的解释
作者: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5-11-27 01:59:00王如玄当劳委会主委期间进行军宅交易,已触法
作者: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5-11-27 02:00:002008.5.20~2012.10 王如玄当四年余的政务官 属公务员身分
作者:
Haseoxy (èŠè•‰â™‚)
2015-11-27 02:01:00等政党轮替再告吧,现在99%会是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11-27 02:07:00KMT不倒不行、太黑!自己人吃自己人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1-27 02:48:009.2: 那是买卖债权.不是买卖军宅.所以一切合法.监察院.地检署.特侦组: 茶无补发.穴穴只叫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11-27 02:51:00有整理,有查证,给推
作者:
osape (oo)
2015-11-27 03:31:00找谁检举?他自己就政风处长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11-27 03:56:00高调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5-11-27 04:25:00
你才发现到?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1-27 05:22:00高调
作者:
zingy (zingy)
2015-11-27 06:01:00她老公就是东厂大老,你找东厂检举东厂?
作者:
chu (chu)
2015-11-27 07:08:00无奈的是法院是车轮开的
郭冠英都能爽退 你对这些外省权贵没辄的只有国会过半 监察院长换民进党才有可能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1-27 09:09:00高调…最恨吃相难看的律师加检察官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11-27 09:15:00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作者: mklistwso 2015-11-27 09:53:00
先生是什么身份?要办早就办了,谁会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不懂函释别急着暴露好吗?禁止"经营"<-禁止房仲啦~房仲就是在做经营房屋买卖的:禁止~黄某有在做房仲吗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5-11-27 13:07:00配偶有从事买卖喔 所以呢?黄东西本人利用配偶王仙女买卖军宅 所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