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大选后的修宪,国会总席次会增加多少?

楼主: charles269 (岚)   2015-11-27 01:26:57
※ 引述《qwilfish (XXXXFISH)》之铭言:
: 这个议题有得吵
: 增加席次按照现在的社会氛围 绝对是政治不正确
: 不过ROC立法院现行的席次跟其他国家比实在太少
: 和台湾人口数接近的国家
: 叙利亚:一院制,250席
: 喀麦隆:两院制,参议院100席,众议院180席
: 澳洲:两院制,参议院76席,众议院150席
: 所以讨论总席次之前,可能要先讨论一院制还是两院制
: 如果采一院制,可能要恢复为225席,然后一定要改联立制
: 如果采两院制,可以将监察院转型为参议院,立法院改为众议院,都属于立法权
: 总席次也是225,参院75、众院150,然后讨论不分区和区域席次要如何分配
: 确定不分区席次后,再来讨论政党票门槛
我大概列出大家对立院席次的问题
1. 总席次太少
2. 区域立委各选区人口数差异太大
3. 不分区门槛(目前是5% 2席)太高
我有几点改革建议提出
1. 不分区34席增加至67席 门槛从5% 2席 降成 2% 1席
2. 不分区选举 与 总统和区域及原住民立委选举 分开举办
和县市长选举一起 有期中选举的意义
3. 区域立委我是不想改 不过如果要改的话 可以改成各县市人口自行评估
(每25万人一席) 各小选区内的人口也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15万人 0.5 席 (该席立委投票时只有0.5票)
>15万人 <30万人 1 席
>30万人 <40万人 1.5 席 (选1名 但有1.5票)
>40万人 <55万人 2 席
>55万人 <65万人 2.5 席 (选2名 其中1名有1.5票)
>65万人 <80万人 3 席
以此类推
这样的好处是区域立委没有总数量 不会因为人口成长较慢就少席次
另外这样对于未来面对人口负成长的台湾 立委总席次减少也可以适当调整
4. 原住民立委平地山地合并 维持6席
各县市区域立委席次
县市 人(万人) 席次
新北市 396.9 16
高雄市 277.8 11
台中市 274.1 11
台北市 270.2 11
桃园市 210.0 8.5
台南市 188.5 7.5
彰化县 128.8 5
屏东县 84.2 3.5
云林县 70.0 3
苗栗县 56.4 2.5
新竹县 54.1 2
嘉义县 52.0 2
南投县 51.0 2
宜兰县 45.8 2
新竹市 43.4 2
基隆市 37.2 1.5
花莲县 33.2 1.5
嘉义市 27.0 1
台东县 22.3 1
金门县 13.2 0.5
澎湖县 10.2 0.5
连江县 1.3 0.5
总共 95.5席
区域95.5席
不分区67席
原住民6席
总共168.5席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5-11-27 01:35:00
不分区加倍就好 区域立委不要动比较好修宪门槛超高 预期这类的提案不会过关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5-11-27 01:43:00
美国人口近3.2亿 又没办法放任国会席次无限制的膨胀下去 所以后来才逐渐固定在众议院就是435席 除非有增设新的州 否则国会席次不可能再多按照美国那种分法平均70多万人才有一席联邦众议员我是觉得台湾在每席人口比的参考基准应该看一下德国、英国与澳洲一类人口相对中等的国家啦毕竟台湾以人口在世界排名而言应该算是中型国家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1:59:00
如果要玩联立制,区域和不分区一定要1:1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00:00
楼上 不一定喔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02:00
一定,有时因分裂投票会有席次溢位但法律设计一定要1:1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5-11-27 02:05:00
德国现在就是一比一 但席次溢位可以外加的样子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06:00
去找任何一个留德的公法老师写的宪法导论都会提到这点包含5%门槛当初制定基本法的法社学基础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12:00
我比较好奇的是,以政治哲学来看,1:1的应然性是什么当然这是德制的状况,但是设计制度不考虑哲学层面的应然性的理由,时候到了必然面对价值错乱的问题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16:00
很复杂,e大有兴趣去找基本法的书来看懒人包就是1:1是设想最极端的状况假设某个得票49.9%的党,刚好在每个选区都输掉这时候一定要1:1才能补回49%席次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17:00
我了解你说的 但是用法律刚性规定 1:1是否合适?不如采用我下面那篇回文的方式 采浮动补偿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18:00
建议找李建良或陈爱娥的书,许宗力也有提过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18:00
既能有效反映民意,又可以节省浪费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19:00
我离学术界很远很久了,网络上讨论一下不用放大决吧好吧 确实这也很累就是了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20:00
但德制是基本法政党法连动,牵一法动全身包含名单的产生、政党的定位,不是那么好改的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21:00
以最糟糕状况也不过1:1,其实技术上可以解决政党定位,门槛,背后牵扯到的哲学层面,台湾欠缺的这方面讨论太多了没有这方面的讨论 结果就会变成单纯的喊价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22:00
那就是并立制了,归扣也没意义没有到哲学那么高深啦,反正抄德国的就是了....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23:00
并立制 浮动补偿 刚性1:1 这三者之间还是有区别哲学并不高深啊 其实也就问一句 "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问到极限而已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24:00
因为德国公法近20年谈法社学还比谈法哲学多虽然法社学也有一些哲学基础就是了
作者: edwardcheng (小郑)   2015-11-27 02:25:00
欧陆哲学的底蕴很深厚的 虽然我唸书的时候不是这派法哲学上课也逃不掉欧陆啊太晚了先睡了 期待明天这个讨论串会开花结果虽然依据经验很难就是了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28:00
看了一下你那个以里的计算,基本上没有任何公法Begruendung德国地方选举Gemeide,特别定义为非政党选举所以你那么很难在公法层面说服法律人的只有联邦和邦议会选举才是Parteiwahl计算席次更不会拿Gemeide来计算
作者: Sedna90377 (离散)   2015-11-27 02:32:00
问个问题 affen知道有什么德国地方制度的书可以看吗?
作者: affen (affen)   2015-11-27 02:35:00
许宗力 蔡宗珍 李建良 陈爱娥 庄先知特别是先知当初论文就是写地方行政法,可以看他的论文
作者: Sedna90377 (离散)   2015-11-27 02:47:00
谢谢 最近在看这方面的书 之前看到一本专门在讲国外但是2000年出版的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11-27 05:00:00
你这样照人口评票数的问题会在于永远只有大城市得利但这情形是原本就不乐见的 所以不可能这样设计
作者: lisan82123 (keisa)   2015-11-27 07:44:00
席次再多没用 要改成联立制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5-11-27 07:59:00
金马人那么少,凭什么给kmt两席铁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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