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fupupu (顺理以成章)》之铭言:
: 我的建议
: 是全面不分区化
: 政党没有得票比例门槛
: 这样人民可以完全由政党推荐名单
: 去做综合衡量
: 小党也可生存
: 区域的选法其实没必要
: 如果说要兼顾各地方平衡而须有区域的话
: 那不分区名单上也可以看出来区域是否平衡
: 人民再依自己判断去选择 也是一样意思
: 毕竟区域选举有个缺点
: 就是会选出县议员等级的人物
: 跟立委须衡量全国性法案的观点不同
最简单的改法,还是把现在的“单一选区两票制”改成“联立制”
以2012年立委来说。
73席单一选区、6席原住民、34席不分区
政党得票比例:
国民党 44.55%
亲民党 5.49%
民进党 34.62%
台联 8.96%
全国分区,各党席次:国民党44席、亲民党0、民进党27、无党2
在原来选制下,共国民党不分区16、亲民党2、民进党13、台联3
总席次44+27+2+16+2+13+3+6(原住民) = 113
改成联立制的话,113为基数
不分区 -> 国民党50-44=6席, 亲民党6席, 民进党93-27=12席, 台联10席
最后:国民党少10席不分区,亲民党多4席,民进党少1席、台联多7席
总共选出 44+27+2+ 10+4+1+7 + 6 = 107席立委
这样当然太少,但若以150为基数
则国民党:24席,民进党25席,亲民党8席,台联13席
总共44+27+2+ 24+25+8 + 6 = 136席立委,也还好而已
但改成这样,更接近比例代表制,小政党也比较有出头的机会
马祖这样特殊选区的立委也会被比较压制下来
综合来说应该有更多好处的
可惜现在权谋当道,修宪?看来非常困难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