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2015-07-29 23:53:52※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先说好 我持反对立场 但我还是希望也恳求多种意见的洗礼
: 嘘声也好 至少大家不要假掰 还原自己所想的 不要像脸书一样
: 为了潮 为了文青 为了怕丢脸或是伤和气 就只好和稀泥
: 首先我觉得 我先以民主概念介入
: 如果说民主的概念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么多数尊重少数 并且多数互惠少数
: 这应该是最民主的形式 也是最完整的社会功能
: 有人提到以运动来比喻民主概念 这是很简单也很明确的例子
这根本跟多数没有关系。
不管有没有多元成家,不论是异性恋者同性恋者恋物辟者阳萎不举者
来强迫你跟他成为伴侣都犯强制罪。
在不犯强制罪的情况下,别人要成为伴侣配偶,关信异性恋正义教的
歧视主义者屁事?
没有利益冲突的状况下根本用不到多数与少数同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