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5-07-29 23:48:35先说好 我持反对立场 但我还是希望也恳求多种意见的洗礼
嘘声也好 至少大家不要假掰 还原自己所想的 不要像脸书一样
为了潮 为了文青 为了怕丢脸或是伤和气 就只好和稀泥
首先我觉得 我先以民主概念介入
如果说民主的概念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么多数尊重少数 并且多数互惠少数
这应该是最民主的形式 也是最完整的社会功能
有人提到以运动来比喻民主概念 这是很简单也很明确的例子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29 23:53:00我只赞成特别法 毕竟一男一女的婚姻价值还是得维持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2015-07-29 23:54:00一男一女的婚姻价值要维持?非婚生子女都可以分财铲了。
废死一直都是马英九的政策,废死一直都是马政府法务部的目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29 23:57:00某f是gay吗 这么激动干麻?
反多元成家游行会感到爱国? 阁下还好吗?3k真不愧是政黑三宝,说国民党支持同志平权就崩溃了
等我20分钟 我来理性发一篇赞成一夫多妻跟一妻多夫的
所谓中立选民在检讨废死的时候永远是骂在野党不骂执政党,选择性无视废死部长王清峰是谁任命的执政七年爆发多起连环随机杀人案,不去就检讨执政政府,检讨在野小党废死政见,齁糗
作者: Gallardo 2015-07-30 00:04:00
看颜色讨论 如果KMT大力支持多元成家 那PTT就会坚决反对到底 呵呵
作者:
wasmemory (right/left)
2015-07-30 00:04:00先嘘你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04:00王清峰推废死时 dpp也没挺 可见得颜色重要
你什么时候有脸书上都是为了潮的错觉...不过还是要推理性讨论,毕竟每个人可能圈子都不同KMT如果愿意支持多元成家那很好啊然后楼上3k大的盲点在于,修改民法并不会导致一男一女的婚姻价值崩解。或者这么说吧,一个人的性向与一
我看不太懂为什么功能上能包容各种人 会接到反对多元成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08:00那同性的婚姻价值为何一定要靠法律?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今天是异性恋限制结婚,不是同志限制异性恋结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09:00其实只要改税法就行 根本不用改民法同志就觉得税缴比较多而已
同性婚姻价值并不靠法律维持但同性恋的权利需要法律保障这一点不分同性恋、异性恋
当你今天剥夺别人的权利把脚踩在对方的脸上,其他看不下去的人要求你把脚拿开,你却说:“怎么可以这样?虽然我知道他有不被踩的权利,但是反过来另一方也有踩他的权利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1:00其余的 用合约法就可以缔结了说真的 结婚登记不算一种权利
“你们怎么可以指责我限制同志的结婚权利呢?”你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3:00我是说 你的论点根基就错误了
对于结婚是不是一种权利我的意见与3k大不同,不过在
美国宪法法庭宣告不让同志也享有婚姻是不平等的法律,你好好想想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4:00结婚登记基本上就是用来确定关系 和方便管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5:00美国宪法宣告的是 某一州不可以不承认另一州的婚姻法很多人连本质都搞错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6:00婚姻这东西 基本上是传统社会用来界定亲戚关系用的同志根本用不到这种东西
真不愧是蛆蛆,侵犯人民权益和自由当家常便饭:"宪法第二十二条定有明文。婚姻家庭,即属社会秩序之一种,乃基本权利之一,国家负有保护之义务,否则即有碍公共利益,自为法所不容。"3k党不意外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7:00甚至加进来 婊 堂 姻 直系 这种东西 会更混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8:00这里的婚姻定义的就是一男一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19:00跟你说 登记是一种反射利益 或说连利益都不是
先学会什么叫平等精神好吗? 结婚为什么是一夫一妻专属?
“The Court, in this decision, holds same-sex
不然就给一个事实上伴侣类的名词吧 反正夫妻我认为不妥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0:00"may"是什意思 查一下好吗
登记当然不是利益 怎么会有人把婚姻登记当成一种法益
DongRaeGu大的看法就近似于现在法务部的看法(虽然他
我立场一直是这样啦 因为同志扮侣谁是妻? 男的可以是
DongRaeGu的这种意见会倾向于立特别法(部分护家盟依旧反对...)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22:00不要鬼扯多数少数了 任何社运都是从少数开始
我反同志领养小孩,可是之前在八卦版被同志打脸现行法律并没有限制同志伴侣领养小孩,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领养根本是假议题,剩下同志被剥夺法律配偶身份是否符合平等精神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23:00还有民调大多是赞成同婚 也就是多元成家是多数民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3:00在所有州中有些州可以 有些州不可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4:00这就是may的意思
可以给同志一个等同婚姻法律效力的关系 但绝对不可以是民法中的夫妻啊 简单说同志伴侣财产部分可准用民法规定
没有登记就没有配偶身份,不给登记就是剥夺享有法定配偶的权利,到底哪里很难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5:00基本上现在很多县市都可以登记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26:00会积极反对的 多半是基督教徒 一般人根本无感
你搞错了 利益不是来自于登记 而是来自于法律的规范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6:00根本不用修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7:00要法律 我也只支持特别法 非修改亲属编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28:00现在就跟你说 婚姻的定义 是一男一女 他保护的是这种婚姻
我反对同志伴侣可以"结婚" 可以结为"夫妻" 但我赞成同
may的意思是说,只要这些(同性恋)想,这就是他们的权利,其他州不得用任何法律禁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30:00就我一开始说的他 某州的婚姻法 其它州要承认呀
折衷的作法才是比较好的 现在同志团体要都要一步到位
法。希望两边都不得罪(但也可能两边都得罪光)虽然我个人并不希望折衷,但眼下我也想不到什么让DongRaeGu大这种意见服气或认同的方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32:00特别法本来就是解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33:00让双方都有适用的法维謢他们各自的价值观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33:00同婚是多数人支持的 有些是支持同婚但反对领养与伴侣
问题在于,支持者并不认为那样叫做"太贪心"。他们认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34:00同婚并未太贪心 因为那是多数人支持 反对的就不太重要
结婚本身真的不是权利 这是习惯的范畴 因婚姻而生的相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0:35:00我说登记不是 基本上结婚是一种对公众表示你们相爱的方式实质上来说没有人会禁止
你说不是就不是喔,宪法跟法学学者都说是,拿宪法出来你又说无限上纲,哪你说不是的根据在哪???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35:00少数反对的人之威胁 并不重要
没错 所以我觉得你们同运要清楚争取的到底是什么...到底是要面子还是里子 面子这种事你们要怎么办同志婚根本没人管你 至于里子就是我说的准用民法既有规定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37:00另外 年轻世代是七八成支持 同婚是迟早会发生的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38:00通常是年纪越大越反对同婚
没有登记民法上就没有结婚,你的法学素质到底有多差?
不是只有972那么单纯好吗 涉及子女的部分怎么办?
有婚礼无登记=法律上没有结婚。 无婚礼有登记=正式配偶
3k大搞错的一点就是,最高法院判定中的"结婚",指的当然是法律上有效的结婚,也就是登记结婚。怎么可能
不给登记=不给有效婚姻=不给婚姻自由,到底哪来的没有限制权利?
是分开的。如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私下表达爱意的结婚,那根本不用鸟什么最高法院或什么宪法
楼主: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5-07-30 00:45:00to tinmar大大 很年轻的反同婚/反多元铁杆支持者也有!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46:00当然有 只是比例很少民调就曾显示年轻世代七八成支持同婚
拿未成年和重婚进来是犯了滑坡谬误...支持多元成家的又没有要支持未成年成家和超多人一起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48:00在这样自由与资讯发达的时代 年轻人的心态比较开放
任何人现在都可以宣布娶柱柱姐为妻,如果五个男的同时宣布,那不就乱伦zzz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50:00同婚条例在多元成家法案里最无争议 也最应先通过至于领养与亲属伴侣化 这争议较大 不用急通过让争议小的先通过 是较好的手法
楼主: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5-07-30 00:51:00最无争议(?) 所以有争议的人就搁著摆 不管他们 (?)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52:00很多人就是支持同婚 但反对领养与亲属伴侣化
楼主: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5-07-30 00:52:00同婚支持者的 "相爱者 就值得一个家" 原来也是限定版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53:00一定是最能通过的先通过 其他等时间与沟通
我以为通常反对这议题的人都会希望我们不要太贪心,希望我们一步一步来(?),结果现在又有人说我们怎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54:00绑在一起 反而全部无法通过
么可以先弄最无争议的,而暂时搁置(?)有争议的..
同性婚姻是不是基本人权,这一点实然面要等大法官释宪。所以大家都在吵的是应然面,有些人借诸欧美先进
"按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7-30 00:59:00有争议的不是同婚 不用搁置 争议的是是领养与亲属伴侣化同婚最易通过 自然应先把力量集中于此绑在一起 什么都通不过类似这次修宪 全绑在一起 全无法通过
我没有研究什么1M32F的多重伴侣会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影响,也许不会吧?你可以说服我为什么不会,然后我会上街头挺你的婚姻主张,但我可以确定的是反对派绝对拿不出同志单一伴侣婚姻为什么会比异性结合造成更多社会秩序影响,除了宗教者玻璃心碎满地之外?
至于未成年16位的举例,你先了解未成年本来就可以结婚
那难道某人当选总统,敌对阵营玻璃心碎上街丢汽油弹,我们就可以剥夺某人当选总统的权益吗?XD所以同志婚在欧美各国常常以公投作为表决手段,还有什么办法比公投直接民意更能够代表社会能够接受的程度?同权我没有跟,但我心中最理想的做法就是发动公投,公投过了就修改民法原po向往1v.s.32, 3v.s.5 我都ok,只要你能够说服大
部份的民众对社会制度不会危害,我认为那是你的自由与天生的权利,反以说你响往英国的民主制度,我想这大概接近了吧
也有部分同志与支持者(或大部分?)主张天赋人权,政府限制自由不应该歧视同志,因为不需要公投,但是原po主张顾虑反对者的心声,所以公投只是我跟原po的最大公约数,如果他真的跟他所说一样想响往民主制度的话我懂jonathan你的意思,我也觉得立即修法的程序是合理的做法,但是如果我们从法律精神来看,如果能用公投证明民众对新一婚姻定义的接受度,亦即也证明符合同志单一伴侣婚姻并未违反社会秩序的定义,那么一旦通过公投,新法的基础会更加稳固,否则我想也许以台湾相对欧美的保守,可能还会再拖上好几年
是这样说没错。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不过呢?台湾的政治文化对于公民投票相对的冷感(特别如果没有绑大选的时候)。无论什么原因,如果公投没有过,那对台湾的伤害会比立/修法来得大上太多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同样的议题不同的人就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我也支持立即修改民法,但我更偏好先公投冲击或许更小,如此而已,可能我觉得同志等了这么多年,可以再等等公投,但显然多数党没有诚意诉诸公投,可是打算用特别法应付这波平权浪潮交差了事
公投后,也还是要修改法律。公投只是赋予修法这件事极高的正当性/合法性,所以公投的有无反映的是直接民主的程度。
没错!时机不成熟没过反而是胎死腹中的下场,当然事前可以多做民调,这时候是看你愿不愿意用直接民意去打脸危害某些团体主张同志单一配偶危害社会秩序的谬论
在这件事上,反方反而是希望诉诸公投的。因为如果结果真的不如预期,那它们也只好认了。但如果结果是否决同婚(无论是因为政党反动员,投票率过低还是什么原因),则正方从此无法翻身。
可是我想我们的大法官也没有先进像其他国家到愿意在这个时候跳出来说限制同志单一伴侣婚姻违宪,所以他势必会发展成两派人马街头隔空叫嚣的局面。
而且考虑到正方的基本人权主张,正方势必不易同意把人权议题透过公投解决(理由已如前述),如此一来反方还能扣正方一个反民主的帽子。反方自然何乐而不为。
或者折衷的办法就是用一面倒的民调迫使民代通过修正案,因为我真的不觉得蓝绿党团不管谁成为大党,两者会有魄力主动推动这样的法案你讲得很有道理,显然你在这个问题研究比我深,有些我甚至边打看法才便想到后果,但我真的想说既然不靠大法官、不靠公投,最有可能的发展就是两党摆烂,端出一个特别法叫大家洗洗睡如果民调都没办法给民代信心的情况下,他们对选票跑票的压力可想而知,而台湾的民代向来是以墙头草著称,那么,或许真正的同志婚姻平权就等到多年以后的世代交替了如果前面所说,我对这个议题只有认同理念研究不多,只是就我的一些意见上网发表,所以公投这条路只是我个人偏好,但相信长期深耕同运的网友更知道什么是更好的做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1:53:00我不懂 要的是结婚 还是平权 我可以支持特别法 但反对平权说法
"婚姻平权",因为婚姻自由是权利,非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必须保障,你有障碍还在跳针?婚姻平权=不以性向有所歧视的平等婚姻权,还在那边问到底要的是婚姻,还是平权,3k不意外避免你继续跳针,我直接跟你讲,同志要的就是和单一伴侣合法结婚像异性恋配偶一样,不得重婚像其他配偶一样,遵守一切婚姻义务和权利和异性恋配偶一样,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7-30 02:02:00先是权利 又跑来义务了平等就是不同事物不同处理 不是什么都要比照 像小孩一样
权利和义务本来就很难分开,他们常常是相对的3k应该是在概念中把平权与结婚两件事情一刀切了,问题是他们就不是一刀切的关系
法治精神就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歧视,如果同志想要有法定配偶,但你却屁不出足以危害社会必须干涉其婚姻自由的理由,那国家就没有权力剥夺其婚姻自由,可怜,蓝脑没有自由民主社会概念不意外不要理他,他在政黑是出名的理盲之前还发废文说可惜了阿帕契飞官,蔚为政黑今年必赏奇文讲了半天,到现在讲不出一句同志婚姻为什么危害社会必须限制婚姻自由的理由爱问一些基本观念,别人解答了又不仔细听,下次继续推文跳针,这ID看到就火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5-07-30 02:44:00三小
包容各种社会成员,但是反对多元成家反对同性恋领养,你自己都不觉得说这话自我矛盾吗..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07-30 08:19:00还爱国咧 你还是去投KMT吧
男女有婚姻权,同志一样有缴税对社会有付出为什么不能拥有婚姻权同志在他家里做爱,用男男或女女方式做爱,是碍到谁?
作者:
kkuso ( B-Cat)
2015-07-30 08:41:00首先天赋人权,之后才衍生民主,而民主也不代表无限上纲的延伸,像你这样最后难道要延伸到细菌与病毒结婚的合法性?你举的黄金例子更烂,如果政府规定砖瓦=黄金,黄金身价跌那是来自经济学的供需原理,今天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市场根本没有重叠,用经济学解释根本隐喻失意,你怎不说如果政府宣布 黄金=钻石,你赚到了呢?毕竟跟同性恋比起来异性恋多如尘土,同性恋才是少如钻石~~瞧你赚得勒可悲的恐同症患者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07-30 08:55:00再嘘 这篇的逻辑实在看不下去
作者:
JYUMI (9mi)
2015-07-30 09:09:00没救了
作者:
wcl4 (wcl4)
2015-07-30 09:18:00ㄏㄏ我们只是要求基本人权罢了,假理性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7-30 13:46:00完全乱七八糟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