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pasky (伪卡巴斯基)》之铭言:
: 妨害公务,侵入公署,袭警,毁损.....大概就这几条。
: 保护管束?
: 少年监狱?
: 留校察看?
: 罚写课文?
: 父母罚款?
: ........................................
: ...................................会怎么处理?
首先,没有侵入公署跟袭警这两条
以妨害公务来说,要件之一是公务员执行勤务时
事发在晚间,所以吴思华要说明他当时在执行什么勤务被影响了
我想是没有
警察的部份,要证明学生是否有对警察行强暴胁迫致无法执行公务
由于警察似乎没有花多大力气就制伏学生,所以这也很难证明
妨害公务的部分最后可能变成微罪不罚
毁损的部分,学生好像没有破坏门窗,警察破门而入弄坏的不能算
所以毁损也不成立
最后要嘛不起诉,起诉也应该是口头申诫了事
结论:不会有事,明天再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