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之铭言:
: 所谓“何来您所谓北市府不和远雄协商的说法?”,出自于原先引文第四段:
: 远雄副总蔡宗易21日对此回应,远雄于前市长郝龙斌时期,与市府有过3次
: 协商,但柯市府上任后,根本不愿意走争议处理的第一步协商,故直接进
: 入协调委员会,但市府又不愿派代表参与,故依约直接进入仲裁。至此,
: 双方呈现各说各话、毫无交集的情况。
: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 : 再来 法律上讲求程序不符 实体不究
: : 北市说远雄提出仲裁的条件不符合合约
: : 当然我们都不知道到底条件为何
: : 但在相信从新闻为真且无其他证据前提下
: : 远雄那来的资格提仲裁?
: 远雄的逻辑很简单,过去已经跟台北市(郝)政府进行过三次协商,因此不管现在
: 台北市(柯)政府怎么拒绝协商,都可以进入第二步骤协调委员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3/547776/
北市府今天下午与远雄集团,针对大巨蛋重新议约部分进行第1次后续协商,双方召集人
邓家基、汤佳峯皆出席这场会议,但经过长达3小时的闭门会议后,副市长邓家基出面宣
告破局。谈判期间,北市府代表一度拍桌怒骂远雄,法务局长杨芳玲更批“舆论对你们有
质疑不是我们,我们是在帮你们解决质疑”。
北市府与远雄21日晚间达成重新议约的共识(远雄称修正或补充契约)后,双方火速在今天
下午展开第一次后续协商,但会议过程冲突连连,北市府代表拍桌怒骂远雄采拖延战术,
明明经理汤佳峯带了赵藤雄“委任状”,还不断要求要请示董事会、请示上层,到底有无
协商诚意?怒斥“干脆你们去告诉媒体,你们远雄要推翻过去共识”。
经过3小时协商,邓家基会后受访神情明显不悦,他表示远雄过去和郝市府针对监察院纠
正的39项缺失,谈妥了其中22+2项(22项恢复原条文、2项修改内容),但全未纳入BOT合约
内,因此北市今天要求要把这些谈判结果纳入修正合约,但远雄却说他们没有办法接受,
因此协商正式破局。
邓家基还指出,远雄代表汤佳峯拿着赵藤雄的授权书,但现场不能做任何决策,一再拖延
希望下次再决定,还说要回去请示董事会,但过去的北市府“每次都被下次决定而没有做
决定”,未来双方要做协议,都需赵藤雄亲自出席才算数。
法务局长杨芳玲补充,市府过去跟远雄做了针对监察院所提的39项进行协商,每次都有协
商纪录,双方做出修约的决议,但从2010年至2014年,39项需要修改或回到原条文的共识
,没有任何一项落实在契约里头。今天市府只希望站在过去的基础上,把过去达成的共识
列入条约内,“但远雄却说要再给它们一些时间,事实上它们已经拖了4、5年了”。
远雄副理杨舜钦表示,远雄今早9点才接获通知北市府通知下午开会,现场北市府拿出一
对会议资料,但远雄需维护公司权益,要求拿回去进行比对,“这么多法律资料,给我们
三天时间应该不过份,但可能市府效率比较高,会尽快跟上它们的脚步”。杨还抱怨,“
早上9点才通知我们,没有一次开过政府的会是这样;可能是北市府雷厉风行”。
至于赵藤雄未来是否亲自出席?杨回应“会转达市府的看法,但公司有公司考量,任何职
务都有非常好人选、主管,不一定要董事长来”,最后他也重申,不认为今天是所谓的“
破局”,远雄没有推翻过去结论,是否有人拍桌,杨回答“远雄没有人拍桌”。(陈思豪
/台北报导)
: 就契约来说,远雄看法是他们跟台北市政府签约,不会因为换个人执政,前面的程
: 序就整个无效作废。所以他们很自然可以主张进入第二阶段。
: 但现在按照市政府的看法,似乎是只要不停拒绝协调委员会,就可以无限期搁置进
: 入仲裁的程序。远雄的解释则是拒绝参与协调委员会,那就视为协调破裂,进入第三
: 阶段的仲裁。
: 至于哪边有道理,这个有很多实务可以参考。
哀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