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民粹案例追踪:远雄案(一)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5-06-22 11:12:01
※ 引述《truewater》之铭言:
: 可是远雄提的仲裁人烙跑了耶
: 害我打这么多字 结果一大半是废话
: 而你所谓的不进入程序似乎也直接被打脸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622/633176/
: 你对新闻的解读似乎有误
: 以下见解请赐教
: 首先 不论新闻真假
: 在相信此篇新闻的前提下
: 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
: 双方争议的点是要协调还是仲裁
: 所以何来您所谓北市府不和远雄协商的说法?
所谓“何来您所谓北市府不和远雄协商的说法?”,出自于原先引文第四段:
远雄副总蔡宗易21日对此回应,远雄于前市长郝龙斌时期,与市府有过3次
协商,但柯市府上任后,根本不愿意走争议处理的第一步协商,故直接进
入协调委员会,但市府又不愿派代表参与,故依约直接进入仲裁。至此,
双方呈现各说各话、毫无交集的情况。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怎么会说“并无双方不协商的事实存在”,不会是我不上色你就看不到字了吧?
: 再来 法律上讲求程序不符 实体不究
: 北市说远雄提出仲裁的条件不符合合约
: 当然我们都不知道到底条件为何
: 但在相信从新闻为真且无其他证据前提下
: 远雄那来的资格提仲裁?
远雄的逻辑很简单,过去已经跟台北市(郝)政府进行过三次协商,因此不管现在
台北市(柯)政府怎么拒绝协商,都可以进入第二步骤协调委员会。
就契约来说,远雄看法是他们跟台北市政府签约,不会因为换个人执政,前面的程
序就整个无效作废。所以他们很自然可以主张进入第二阶段。
但现在按照市政府的看法,似乎是只要不停拒绝协调委员会,就可以无限期搁置进
入仲裁的程序。远雄的解释则是拒绝参与协调委员会,那就视为协调破裂,进入第三
阶段的仲裁。
至于哪边有道理,这个有很多实务可以参考。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06-22 11:17:00
今天远雄选任的仲裁人怎么突然跑了 肚子不舒服?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6-22 11:17:00
远雄说你不协商你就是不协商 我不会只从一个角度看 XD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6-22 11:33:00
不协商那来的后续程序以及今天的仲裁?承认自己带着颜色看事情很困难吗?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6-22 11:37:00
所以就说了嘛,崩溃案例追踪:陈文茜女士。大骂民粹然后每次被问到啥是民粹,每次回答都不同。一旦被问到“如果你这篇文章把民粹换成别的词会得到啥”就大吵大闹大崩溃,没有“民粹”两个字就写不出文章。正常人知道自己在说啥的话,是有换句话说的表达能力。但这些爱骂民粹的名嘴们喔,换掉“民粹”这个词就不会了。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15-06-22 14:43:00
自己无法解释 只好骂人民粹 XD
作者: KanoLoa (卡)   2015-06-22 17:33:00
不是已经协商过了吗 ??? 这旧新闻吧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6-22 18:44:00
看新闻看前后文 远雄跟北市府的说法矛盾 请问你要怎么判断?还敢自夸不会从一个角度看事情 真的笑破人家内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