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当党产条例不能溯及既往?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5-17 14:17:21
※ 引述《yisdl ()》之铭言:
: 2010/8/19 由吴育升提案的法案,依卸任总统犯贪污一审有罪
: 就取消卸任总统的礼遇,若到三审无罪,才补返还
: 此法案,立即适用且溯及既往
: 而且一审有罪立即处罚,等于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 即便三审无罪也无国赔机制
跟你说内容要看完
修正后同条例第4条第3项规定三审定谳判决无罪补发礼遇金,
并自判决日起恢复原有礼遇。修正前同条例第2条第1项第5款
规定卸任总统享有安全护卫八人至十二人,修正为犯贪污罪经一
审判决有罪者,仍供应二至三人,判决有罪确定才停止供应。
赔付机制就在里面阿,又不是说不赔
: 结果当初的陈水扁立即适用,卸任总统的礼遇条例全部被取消
: 既然国民党玩过阿扁,那国民党的党产就会更有正当性
: 这些党产讨回来,不会进DPP口袋也不会进私人口袋,
: 全是回归国库。
: 你在这边狡辩什么不能讨不能追,要搞释宪,只是无谓的挣扎而已
ZZZ...又再歪楼了吗
没人说不能讨不能追阿,只是踩到绿营痛脚,他们讲不出来什么能讨什么能追阿
要怎么讨怎么追也讲不出个所以然阿
至于回归国库?搞笑
我从你手上抢了房子、财产,等我被抓判决有罪你的财产全部没收给国家吗?
你看清处内容在来回吧
作者: double5566 (达波)   2015-05-17 14:22:00
你也没看清楚原PO吧 他有写反还阿 重点是可溯既往...
作者: yisdl   2015-05-17 14:23:00
你忘了看 卸任总统礼遇条例"可溯及既往" 觉得难受吗?
作者: double5566 (达波)   2015-05-17 14:27:00
所以这篇是确定弃守 不可溯既往 的防卫线了吗?
作者: yisdl   2015-05-17 14:28:00
为了阿扁 只好弃守了啊XDDDDDD既然连KMT支持者都弃守 那讨党产就好办囉~~~
作者: double5566 (达波)   2015-05-17 14:29:00
改退到 反正你很难抄 的最终精神防线?
作者: yisdl   2015-05-17 14:31:00
礼遇条例就是在还没定谳时 就先抄党产条例也可以照办囉 证明非侵占 就返还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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