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络霸凌立专法 蓝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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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明确表示不支持针对网络霸凌立专法,立法委员罗淑蕾认为
,依现行法律,网络霸凌必须自行提告,官司动辄缠讼一到两年,无法遏止网络霸凌;立
法委员李鸿钧说,被告须本刑3年以上,检调单位才能查IP,现行法律存在门槛,要NCC再
考虑立专法。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日邀请NCC主委石世豪专案报告,李鸿钧质询时表示,依照现行法律
,被告须本刑3年以上,检调单位才能查IP,若是受害人要自行提告,无法得知IP、被告
资料,现在台湾言论自由无限上纲,NCC要参考国际做法,化被动为主动。
李鸿钧说,会被霸凌的人,“个性行为不是那么正常”,比较内向、不会去反击,须有法
源基础才能帮助他们,并起吓阻作用。
罗淑蕾表示,民众打官司旷日废时,NCC没有作为,无法遏止网络霸凌,把问题丢给受害
者,立委提出立专法是“打NCC的脸”。
石世豪面对罗淑蕾质询罕见动怒,拉高分贝回应:“我们不会遏止网络言论,不会检查、
管制,更不会打压网络言论。”罗淑蕾批NCC无作为,石世豪大声表示:“我认为不应有
任何箝制网络言论的法律。”音量盖过罗质询的声音。(张为竣/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