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文教采购案收贿 5竹县议员重判
2015/05/01 16:58
(更新:新增判决内容)
新竹县议员被控透过掮客陈益桯联合文教业者,利用中小学辅助款采购书籍及教具,从中
分赃牟利,新北地院今依收贿等罪判林保光、刘良彬、赵一先、苏明辉、林光荣等5名现
任县议员各3年11月至16年不等徒刑,另判前县议员许阿勇则7年4月徒刑,仅县议员郑美
琴、张志弘获判无罪。至于一并被依图利、背信等罪的新竹锦山国小校长何明星等多所国
中小校长、主任及组长共50余人,法官认定检方无法证明他们明知价格偏高,仍向特定厂
商采购,均判无罪。
此外,新北地院还判掮客陈益桯3年6月徒刑,厂商汉藻文教事业负责人傅绩钦、副总经理
曾子芳、镇汉数位科技负责人戴卉婧则分别判刑6月至3年6月不等,4人均可易科罚金。至
于遭检方认定担任掮客的立委吕学樟前国会办公室主任徐明松、刘范州、于世英等3名共
犯,法官认定罪证不足,判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2010、2011年间,汉藻负责人傅绩钦、副总经理曾子芳、清文实业负责人
郑泽霖、镇汉数位科技公司负责人戴卉婧,透过掮客陈益桯游说县议员刘良彬、赵一先、
林保光、苏明辉、林光荣、许阿勇等人争取支用“地方建设补助款”。
掮客陈益桯再去寻求配合的国中小学,并由业者代为撰写申请补助计画及概算表等,由学
校向新竹县政府申请补助款,指定采购汉藻、清文、镇汉的图书、电脑设备。厂商取得学
校采购款后,再4、6分帐,但新北地院认定掮客分得600余万元,议员们仅收取200余万元
回扣,学校教职员并未从中获利,因此仅判议员及业者有罪。(孙友廉、游仁汶/新北报
导)
发稿时间 16:01
更新时间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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