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临时版规兼版务后续事宜报告

楼主: Fant1408 ( )   2015-04-19 08:49:01
下列行为于正式版规发布前一律予以退文水桶1年
1.字数不达50字之文章
2.无义文章或买卖文章,包含空白文
(因编辑而使文章内容完全消失且未自行删除而仍留存于版面者亦属之)
3.广告文、综艺节目宣传文与手机交易文等。
4.无意义连续重复字眼文章
5.检举文请至政检版发布,若在本版发布将迳行删除,推非检举文,水桶7日。使用推文之
版务判决及说明推文不受此限。
6.人身攻击部份待公布新版规前将由版主群合议判定,包括目前管制待审案件,一律水桶5
天,且采一案一罚。
(新版规针对此部份的惩处将极大幅加重,目前暂定初犯水桶一年,为了维持法律安定性
,所以过渡期只先水桶五天。)
补充:由于新版规针对版友本身的惩处及范畴都会加重加大
所以临时版规第六条我只会针对明确的人身攻击,以及足以构成公然侮辱之情事做处理,
然后由三位版主皆认定为人身攻击再做处分。
检举请都到政检版 格式依循过去的检举格式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5-04-19 08:51:00
提出小建议,对人身攻击部分可以严打轻罚,以免新版友不小心误触板规就桶一年, 很惨@@, 建议可采累进
楼主: Fant1408 ( )   2015-04-19 08:52:00
到时候所有发文范本上 我都会放上注意事项要注意的事项很少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5-04-19 08:52:00
比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一周,第三次一月, 之类...
楼主: Fant1408 ( )   2015-04-19 08:53:00
或者折衷办法是先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年不人身攻击 我不觉得很难做到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4-19 08:54:00
前版主S 不知道跑去哪里崩溃了 还是被水桶了?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5-04-19 08:54:00
我们应该都会做到,但主要战政治本来就容易火气大加上有些版友是小朋友,火气大..一激起来就....可以是这样,管制范围宽,擦边球都罚,但采累进处罚
楼主: Fant1408 ( )   2015-04-19 08:59:00
这样好了 再犯水桶三个月三犯累加四犯水桶两年应该就不会这么重
作者: thomaspig (沈猪)   2015-04-19 09:10:00
其实人身攻击罚重一点不是坏事 让大家都会注意因为人身攻击是可能会被告的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5-04-19 09:25:00
提议:比照TuTsau版 禁止护航或酸版友 还我安心黑特空间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爱逮完)   2015-04-19 09:29:00
thomaspig大说的是,所以太轻太重都不好,靠板主衡量XD像圣光兄这个新规定个人就觉得不错,刚刚好...^^对了请问圣光兄,现在下面检举推文区没有了,那这段时间要检举是回归政检版吗???因为本人有需要检举上面tenka92417的推文了...@@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5-04-19 09:43:00
没有人身攻击怎么能叫政黑板啊?怎么黑?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4-19 09:46:00
什么叫人身攻击也请先定义一下,不然某熊以为他是版主了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4-19 09:55:00
脑残蛆崩溃 XDDDDDDDDDDD脑残蛆崩溃 XDDDDDDDDDD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4-19 12:02:00
人身攻击部分到底要怎么判,喊蛆蛆吱吱到底算不算,可以举举例把红线画出来吗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4-19 12:05:00
不错推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19 12:11:00
这建议等三名版主都上吧~
楼主: Fant1408 ( )   2015-04-19 12:33:00
新版主上任前 我可以等个一段时间但是他们如果太久没上 如果版面秩序受影响我就只好自己先判人身攻击部份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5-04-19 12:34:00
那大熊检举你要怎么处理咧?那请先开示何谓人身攻击,并请列入版规,毕竟版规裁罚而非你个人意志裁罚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预我国内政)   2015-04-19 13:01:00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19 13:08:00
可以开始讨论板规了
作者: jordan621 (bonbon)   2015-04-19 22:20:00
我觉得50字有点多耶 能在降低吗
作者: coober   2015-04-21 00:49:00
我也这么觉得 有时候某些文章可以言简易骇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4-23 17:45:00
反对 没50字只会多一堆废文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4-23 19:43:00
XX,掺在一起(误。 简单吗最爱办选举 干脆板规逐条审查让板友票选吗? 别说本座不教你们XD
作者: rpp1 (jeff lee)   2015-04-28 23:12:00
阿文外省铁蓝还投的下去,黑金平省省吧朱就是要逼王在无路可退下出来选2016,直接给他政治生命再见
作者: qwop8765 (冰骑士)   2015-05-01 00:41:00
是说 不考虑弄个进版图?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5-04 16:16:00
一日发文数要有限制 不然像HellBlazer这种五毛疯狂洗版很糟糕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05 01:11:00
建议 有明显违反版规的可以先m 很多大板都是这样做 ~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5-08 16:20:00
想看台北用美河市加新北用合宜宅联手夹死日胜生
作者: HellBlazer (通吃)   2015-05-10 14:13:00
人身攻击必须明确清晰定义﹐如同50字这样严格规范规范越清晰严格 才越是以法治版﹐﹐﹐此外﹐这个版叫“政黑”﹐﹐要体现一个“黑”字不然就成了“政治”or “政论”版﹐﹐﹐“黑”才是这个版最大的特色所在﹐﹐﹐﹐﹐“无意义文章”也需要清晰定义﹐﹐什么才叫无意义﹖既然已经有“买卖相关文章”“不断重复字词文章”“空白文章”﹐﹐就不应该再列“无意义文章”有意义还是没有意义﹐完全是主管意愿﹐黑箱作业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0 21:18:00
以前这里版规连提都不能提 政检版同建议一年内都不能提水桶谁不用公告 最下面推文就算了然后你质疑现在黑箱?=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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