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马英九公然说谎....

楼主: sexm ( )   2015-03-27 22:15:47
拜托这位万华政二代强一点好吗?
就凭你这样也好意思拿出来?
马都说是副市长决行
马英九任内对于美河市 投资人评审委员名单圈选并核准又如何?
难不成副市长已经决定的事情 他还会从头到尾搞懂一次再来盖章核准?
你去问问你们柯文哲 邓家基已经决定的事情 你们大市长还会去从一开始的地方从头了解
再来盖章核准?
那这样要副市长做啥?
什么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市长去了解包办 这样是要累死人就是了?
我看连你们嘴中的赖神菊姐都没这样的搞吧 有种就民进党带头不设副市长
再来骂马英九总统
再说今天马总统回应的很清楚 那时候中央有下指导棋 台北市不得不遵守
请问再继续打下去是会打到马还是扁 我都搞不清楚了 呵呵
※ 引述《bg00004 (绝缘体)》之铭言:
: 颜圣冠
: 马英九公然说谎!
: 今天马英九说他对美河市 相关弊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
: 根据我调阅的资料 马英九任内对于美河市 投资人评审委员名单圈选并核准 而且有关联
: 开案的权益分配注意事项也亲笔签名审核 至于割地赔款的美河市合约更是盖上了他的大
: 印。
: 马英九你自己做过的事难道还要看报纸才知道吗?
: https://www.facebook.com/ShengKuan
: 图:
: http://ppt.cc/O8tH
: http://ppt.cc/n4nQ
: http://ppt.cc/ryVp
: http://ppt.cc/6mEq
: 糟糕了...马英九说我不清楚...现在有人拿资料出来批马英九说谎
: 这是什么资料呢?
: 投资人评审委员名单圈选并核准
: 请问这个马英九和当时市长马英九是不一样的人吗??
: 有没有人可以解答啊?
作者: starjim (Jim)   2015-03-27 22:19:00
这种大案子只需要副市长决定?那市长要做什么?跑步游泳盖猫缆?
作者: Skabo (kaka)   2015-03-27 22:19:00
这篇脸皮真的蛮厚的 练成这样也不简单了~
作者: starjim (Jim)   2015-03-27 22:21:00
谁跟你说不够大?是这种案子只需要用到副市长层级?副市长不用向市长报告?副市长跟市长是平行空间?副市长不用向市长报告他做了什么?
楼主: sexm ( )   2015-03-27 22:23:00
你去问当时的副市长为何这样搞阿 但要拿这来打马就太扯你们自己绿色市长我不信每个案子都由市长全包
作者: starjim (Jim)   2015-03-27 22:27:00
副市长搞这案子市长都不用过问?骗谁啊全不全包我不知道,但副市长向市长报告这是常理和常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3-27 22:28:00
唉 马迷 BI
作者: Skabo (kaka)   2015-03-27 22:28:00
马从以前只要出事就切割 死忠马迷自然习惯性切割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3-27 22:29:00
最后签约是盖谁的章?
作者: Skabo (kaka)   2015-03-27 22:29:00
连这么大的蛋也可以割掉在他们小小的脑袋一点都不奇怪XD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7 22:30:00
重点是最后一句,有扯到阿扁负责,100分
作者: starjim (Jim)   2015-03-27 22:31:00
继续打下去打到扁又怎样?看到你怕成这样我就知道会打到谁了☆黹嘴巴说话啊!嘴巴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03-27 22:35:00
这篇.. 我真的很想用奇文共赏来形容...不过实在难得. 马一说话. 又有一堆粉丝出现了.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36:00
跟救国团包工程同等的神奇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3-27 22:36:00
几百亿的案子 只需要副市长?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7 22:37:00
特侦组还再睡啊,美河市是阿扁在幕后操控马19,还不出动猎捕阿扁?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37:00
现在就看哪个部份包啊 也不是没有烧到马的可能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03-27 22:38:00
哇塞.政黑大将终于出现了!. 算大将吗??烧到了. 怎么办?
作者: nancysgn   2015-03-27 22:39:00
那气爆本版为啥要骂陈菊?管线不在她任内埋的 当然也没有陈菊签字的公文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03-27 22:40:00
楼上. 本版的标准一向很浮动. 遇到马英九总是有人有不同的解读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41:00
烧到有刑事责任就抓去关啊 也没啥好说的
作者: starjim (Jim)   2015-03-27 22:42:00
英九得此知己,此生无憾了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43:00
可是以现在的状况 即使刑事上定义是弊案马很可能是决策上的政治责任 能否导到刑事责任我想还需要相当足够的因果关系去证明
作者: shadow2002 (幸运を祈る)   2015-03-27 22:50:00
你要护航就护航,那些公文不会因为你而不见,马英九有没有问题也不会因你的护航而改变,更何况,马有签字是事实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55:00
我讲的话完全没排除任何可能也可以讲护航 哈哈哈哈哈
作者: kings5515 (土拨鼠)   2015-03-27 22:56:00
马英九说是副市长决策的就是他决策的?你怎知不是推托?
作者: shadow2002 (幸运を祈る)   2015-03-27 22:57:00
不知道楼上是否误以为我在说你,不过我在说原PO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5-03-27 22:58:00
我又有哪句话说相信呢 不就很有趣 科科
作者: kings5515 (土拨鼠)   2015-03-27 22:58:00
我也是在说原PO
作者: shadow2002 (幸运を祈る)   2015-03-27 23:00:00
哈哈 没关系 XD 因为原PO的逻辑太特殊了 清楚了就好~~
作者: kings5515 (土拨鼠)   2015-03-27 23:03:00
原PO这样的逻辑是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强一点?
作者: steve5 (峰)   2015-03-27 23:35:00
拜托这案子都有决定审议委员了..除非马英九硬是推翻审议委员的决议然后硬干,不然这些所谓的爆料 其实都是 ㄎㄎㄎㄎ.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7 23:48:00
有弊案就送检调,爆料爆半天,只是为选举攻防而已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03-27 23:49:00
good 每天来这版就是要看到这种文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03-28 09:20:00
1998~2006 台北市的行政首长是副市长 马英九只是傀儡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15-03-28 11:17:00
这真的不是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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