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漂流木一事...明明就很单纯

楼主: wenge321 (wen)   2015-03-23 05:02:03
※ 引述《korsg (酒禁解除)》之铭言:
: 刚刚八卦有人贴了一张不错的表供各位参考
: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public/Attachment/352918244871.pdf
: 搭配 http://bit.ly/1HnLFom 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
: 并下载附表1参阅其中的 自由捡拾清理
: 以捡拾清理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如有使用机具搬运、涉及挖掘
: 、埋填或变更河川区域内原有形态之使用行为及行驶于指定通路外之必需运输便道,
: 均应依水利法法第七十八条之一及河川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备妥书件向河川管理
: 机关提出申请许可,始得为之。
: 一、森林法第十五条既称“自由”捡拾,就一般通常之认知,应无须依林产物伐采查验
: 规则申请查验。
: 二、有关“捡拾”,依常理应以“徒手”为原则,不包含以机具车辆进行挖掘拖吊等作业
: ,惟考量漂流木之重量与体积,除枝梢材外尚难以徒手捡拾搬运,故确有使用机具车辆之
: 需要。
: 三、为维护河川行水安全,如有使用机具搬运挖掘、埋填或变更河川形态或行驶通路之行
: 为,应依水利法第七十八条之一及河川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办理申请许可后始得为
: 之。
: 以及森林法第15条第5项http://bit.ly/1Hl7elZ
: 天然灾害发生后,国有林竹木漂流至国有林区域外时,当地政府需于一个
: 月内清理注记完毕,未能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者,当地居民得自由捡
: 拾清理。
: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5:06:00
法规改掉不过捡拾细则依然没改,有价木还是没法捡~另外还要搭配当地县市政府发布的拾取相关公文 (这次是台东)或许是立委诸公修法开后门没想到要修细则吧 呵呵
作者: tsgd   2015-03-23 07:24:00
细则是命令 牴触法律无效...这漏洞是立院猪头三故意开的
作者: dh168 (dh168)   2015-03-23 08:09:00
细则是命令 牴触法律无效... <--- 不要再打脸了 XD
作者: tsgd   2015-03-23 08:11:00
我没参战的意图 有错还请指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3-23 08:19:00
细则位阶低于法律没错吧 打脸拿点料出来 不是随便可打
作者: dh168 (dh168)   2015-03-23 08:31:00
细则是命令 细则是命令 细则是命令 牴触法律无效..........
作者: FBMaster (FB 大師)   2015-03-23 08:46:00
该细则没有牴触法律喔,只是写得更清楚本来法律有详细规定,改完后法律方面把详细规定删掉但细则里面还有的话,这样也不算牴触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9:53:00
敢问dh168细则是抵触哪个法律惹 呵呵
作者: joijoijoi (风中叹息曲)   2015-03-23 17:15:00
刚去查了花莲法院的一个案例,就有用这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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