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ronct (江湖规距,九出十三归)
2015-03-23 01:19:03※ 引述《kidd0 (单纯过生活)》之铭言:
: geosys大神隐了整个晚上,好不容易这篇新闻可以帮他解套,不用再去找同事鉴价,马
: 上跳出来战众板友,但可惜似乎会功亏一篑,理由如下:
: 第一、101年后不论总类大小都可以捡??
: 但根据ironct大的法条,仍然有“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的条文,不论内湖或三
: 义的木材,都有高价的桧木存在,你从哪理判断这些是不具标售价值??
: 王主委拿出的台东县政府公文上面也有说上面的事项http://0rz.tw/9NmTe,
: 2012年的新闻也说台风后开放捡拾的范围不包括未注记的大于20公分大径木,
: http://0rz.tw/xTPfk,虽跟公文的泰利台风时间不一样,但都有强调有价值的木头不能
: 捡,证明台东县政府立场一致,苏姓业者向县政府申请公文,却漏看这么重要的的内容,
: "不小心"捡到1公尺的大径桧木,大家想想这合理吗?
帮你补上台东县政府泰利台风开放自由捡拾的公告
泰利台风及莫拉克台风灾后不具标售价值漂流木开放自由捡拾
http://ppt.cc/5XEh
节录重点如下
1.自由捡拾漂流木时,发现漂流木上有国有、公有、私有注记、烙印或属针叶树一级木、
阔叶树一级木(例如红桧、扁柏、肖楠、榉木、牛樟等)足以认定为国有漏未注记之大径
木者(末端直径20公分以上),由拾得人于捡拾后通报台东林区管理处或台东县政府依民
法八百十条拾得漂流物规定办理,若占为己有以侵占罪论处。
拿这个公文要告诉大家你捡的桧木是不超过20公分,所以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