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知桧木还放行?林务局:2011年后不问树种

楼主: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3:10:23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21003222-260405
内湖山老鼠案越演越烈,外界质疑,林务局明知是珍贵树种桧木还放行。林务局澄清,
2011年6月底修法通过后,不问树种,只看是否为漂流木,且放不放行由警政单位决定,
林务局无权过问。
林务局副局长杨宏志表示,《森林法》第15条在2004年修法,明订天然灾害发生后,国有
林木漂流至国有林区域外时,当地政府需于1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未能于1个月内清理注
记完毕者,当地居民得自由捡拾清理。
换句话说,台风来袭,土石流挟带漂流木被冲下岸,官方必须在台风警报解除后,起算1
个月内,把漂流木清理注记完毕,但因为2009年八八风灾,堆积太多漂流木,甚至漂入水
库、农田,影响灾后重建,政府来不及完成标注,不少一级珍贵林木,例如桧木、榉木,
也被民众捡回家。
台湾一级珍贵树种包括,扁柏、红桧、肖楠、香杉及台湾红豆杉;另台湾榉、台湾乌心石
、牛樟、樟树和台湾擦树,为珍贵阔五木,通常官方会在一个月内优先标注、烙印,民众
误捡必须归还,但来不及标注的,民众捡回家到底要不要归还国有?过去也衍生不少争议

杨宏志表示,过去官方认为是“漏标注”,所以即使民众在合法时间1个月后捡拾,也要
归还国有,但立委认为此举超母法,《森林法》并无明定归还,认为是林务局扩大解读,
因此在2011年6月27日修正《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开放无注记、烙印一级
木,也可供民众自由捡拾,不须归还。
这里所谓自由捡拾,就是民众无须登记就可自行带走,地方林管处也不会开任何证明文件
。外界批评,农委会此举等于是帮山老鼠开了一个“大后门”,因为山老鼠会磨掉一级木
的注记、烙印,宣称是合法时间捡拾的,甚至假借协助官方清除漂流木,抢夺珍贵漂流木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3-22 23:10:00
中恳 柯文哲粉丝感觉每个都是林务专家XDDDDDDDDDDDD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2 23:11:00
前五十推!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3-22 23:11:00
被打脸 还要硬凹到底XDDDDDDDDDDDDDDDD这两天快笑翻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3-22 23:12:00
g大的反串功力 我们已经在"公文传真"一案看过了
作者: xaw123 (阿虚)   2015-03-22 23:12:00
开赌盘吧,事件结局是无罪还是有罪w
作者: FatalLuna (风の恋)   2015-03-22 23:12:00
高潮囉
作者: MadeInChina (中国制造™)   2015-03-22 23:12:00
中肯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3-22 23:13:00
其实这篇之后,台东县政府有说一定要缴回
楼主: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3:13:00
我承认我唸书不够,公文能传真这个我真的弄错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22 23:13:00
赌盘赌盘~~~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3-22 23:14:00
那他们怎么被判罪的? 法官没有楼主懂法律?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14:00
公文传真g大是对的 是你们裤子穿太多 中暑了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15:00
公文传真那篇文我有存下来 太经典了XD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2 23:15:00
请说的官员签名具结2011年后啥都可以自由捡拾啊
楼主: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3:16:00
(耸肩)我有错一定认,我不是什么都懂都知道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03-22 23:16:00
看看台东县公告吧 http://ppt.cc/MCqC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3-22 23:16:00
明明法规查询出来就是不行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3-22 23:17:00
高阶反串我给91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7:00
102,东简,91 苏中山犯侵占漂流物罪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15-03-22 23:17:00
他就无视公告我也无奈何啊…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2 23:17:00
"放不放行由警政单位决定" 结果警政单位是看林务局的公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03-22 23:17:00
101/09/07 不具标售价值漂流木 木开放自由捡拾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17:00
当时g大力战群熊 小声认错 精神实在伟大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2 23:18:00
两个踢皮球踢的很爽呀
作者: DustToDust (抱着她想着妳 )   2015-03-22 23:21:00
总之 就是为了加速清理漂流木的诱因 立委开洞给山老鼠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2 23:21:00
从来没看你认过XD
作者: fuda (ya 终于拿到啦)   2015-03-22 23:21:00
我是觉得不该放行 所以是说警察有关感的问题囉 你要这方向?
作者: womf (魔兽)   2015-03-22 23:21:00
就两个头号跳针大将 不穿裤子脸又肿肿 哪有办法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4:00
立委开洞但地方政府有补洞。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5-03-22 23:24:00
喔喔喔喔喔喔 抓到了柯粉的把柄 政黑的大大们风云再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3-22 23:24:00
笑死了 从来不认错的说会认XDD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5-03-22 23:27:00
等等,立委开的洞,地方政府怎么补洞的?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28:00
50069篇法规:自由捡拾以“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推文台东县的公告,就是再强调一次50069篇讲的法规给你自由捡拾的木村是必须“不具标售价值”,原PO懂没?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1:00
捡拾公告。
作者: ironct (江湖规距,九出十三归)   2015-03-22 23:32:00
法规一定写错了。 我们要相信杨宏志的说法。
作者: cvnn   2015-03-22 23:33:00
反串?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33:00
g大 有没有可能苏姓兄弟不是在台东检的 这样就可以别鸟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5-03-22 23:33:00
所以这洞应该是农委会补的? 怎说是地方政府?
作者: ct412133   2015-03-22 23:33:00
( 民国 102 年 05 月 29 日 修正 ) 自由捡拾清理:以捡拾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3-22 23:34:00
相对于g大承认自己不足 某些人会不会太.....
作者: ct412133   2015-03-22 23:34:00
林务局现在是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4:00
中央地方对法令解释不同?是你PO的那篇新闻的记者写稿有问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35:00
林务局3/12才在现场点过珍贵木头的数目喔...跑哪去了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5:00
那是中时的新闻,为的就是要护航苏氏兄弟啊
作者: ct412133   2015-03-22 23:35:00
林务局现在敢出来说那些红桧没价值?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5:00
题吧?你PO的新闻是记者自己写的,50069的法规是直接白纸黑字贴给你看。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5:00
苹果的新闻和中时的报导不是差不多?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36:00
只能说 一堆人为了反柯 竟全部配合山老鼠的说法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6:00
你PO的这篇是记者写说“林务局表示:BLA BLA BLA ”。这些
作者: caps5302 (赖打)   2015-03-22 23:36:00
chinatimes XDDDDDD ,g大可以去应征,多一个专业很棒喔
作者: blackcat3399 (影子)   2015-03-22 23:37:00
没价值可以送我阿 我可以帮忙丢 还不收清洁费 够佛
作者: ct412133   2015-03-22 23:37:00
林务局整个在状况外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7:00
不然谁知道林务局到底讲了些什么?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37:00
林务局在当天就点过有八根红桧 两根红桧 警方竟然还放行XD又粗又大的漂流木 好团不开吗?X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8:00
现在就是林务局没有“影象说法”,全都是文字记者在写
作者: caps5302 (赖打)   2015-03-22 23:38:00
我诚心建议耶,g大和中时人员波长很合,刚好一起精进取
作者: womf (魔兽)   2015-03-22 23:38:00
算了吧他就只会跳针 跟他讲有啥用 有法规都跳成这样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38:00
等正式说法XD 你保证都挂下去了说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39:00
一句话啦,你要用林务局的说法来跟大家吵,那请影象出来受访的影象,而不是文字记者这种添油加料的文字稿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40:00
我要那种比+fish还粗两倍的"小"口径便宜桧木 麻烦了~~~林务局证实现场有8红桧2黄桧 请g大开释一下行情 感恩~~~
作者: ct412133   2015-03-22 23:44:00
8红桧变成1根裁两节的红桧 真的是天大的笑话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47:00
g大 以您同事的专业 要怎么把10根桧木变成1根 ?
作者: cvnn   2015-03-22 23:48:00
啥年头了 还在记者喂什么就吃什么....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1:00
告诉原PO你一件事,记者说“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已修定成“开放无注记、烙印一级木也可供民众自由捡拾”
作者: caps5302 (赖打)   2015-03-22 23:52:00
欸欸,因为谁家的报纸决定公信力是错的,要看内容决定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2:00
http://ppt.cc/Xicv <=但明明法规上还是“只能捡无价值”
作者: caps5302 (赖打)   2015-03-22 23:53:00
"媒体识读"很重要。不过旺中集团除外,前科太多了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3:00
所以50069篇的大大就是已经跟你讲了,记者写的东西,为什么会跟“网络上查的到的法规条文”事实不合?记者:林务局说法规可捡 网络查到的法规:只能捡无价值难不成今天是 http://ppt.cc/Xicv 这连结资料没更新?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3-22 23:55:00
干脆说网络上的法条是错的,记者才是法律专家算了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55:00
g大真的不打算看县府公告的 非大口径XDDDD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5:00
总而言之50069篇已经讲了,为什么新闻讲的,跟马上可以查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6:00
的到的法条资料是相矛盾的。这样懂了没?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56:00
一直把焦点放在苏家兄弟的木头是合法的XDDDD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56:00
因为1.记者会断章取义 2.发生事情不论官员还是死老百姓都会把事情往自己的方向去述说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3-22 23:57:00
如果报纸跟法条择一叫我相信的话,我信法条XDDD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57:00
这就是台湾无论怎么照章行事都会出事.但是大多都不违法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58:00
你是不是还是没看懂我讲的,你贴的新闻,跟事实不合,懂?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58:00
请问10根桧木变成1根 是照那个章行事?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58:00
就是因为书面资料都他妈的有问题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3-22 23:58:00
中央与地方标准不同时,以中央法为优先不是吗?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3 00:01:00
平常最爱说目田不可信的,现在超信新闻。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1:00
自由捡拾清理:以捡拾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我上面这两个推文是空白推文吗?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3 00:02:00
在窃听案以高标准,以逻辑检视对手发言的,现在都把自己思维幼稚化。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3:00
8根红桧 2根黄桧 这10根比人还大的应该都无标售价值吧XDDDD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0:03:00
什么坚持不坚持?事实就是事实啊,是还想扯什么啊? XDDD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4:00
至于木头为什么到三义后剩下一根 g大看来没打算讨论XDDDDD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23 00:04:00
就说如果发生在绿营县市,爆料者是KMT的话你看会怎样?到时就是高标准了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0:05:00
回Y大,我也觉得他没想要真的讨论 XDD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5:00
也就是因为有这第九条 所以三义那边才要说没有桧木因为三义那边若有标售价值的木头 那怎么捡的就不重要了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15-03-23 00:05:00
不要跟无视公告的人认真啦 我已经放弃了= =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6:00
这也是为什么 内湖的十根桧木到三义变成一根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0:06:00
不过说真的,这也反应了一件事,有这些记者是不是该做一下查証的工作再写新闻,莫名其妙,写一个跟事实不合的新闻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3 00:07:00
白纸黑字网络上马上能查的到东西,结果写一个错误的新闻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7:00
如果没犯法 那三义那边出现10根桧木还是一样正正当当的合法
作者: silver40   2015-03-23 00:07:00
因为太快担保阿 如果+<><早点说 应该就是变同事担保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08:00
今天会有消失的木头 就是这些木头肯定有问题 没问题还怕查?
作者: silver40   2015-03-23 00:08:00
见猎心喜 想说可以反击 没想到就大意了~
作者: bluetones   2015-03-23 00:08:00
坚持2011的中央法条 却不信2013的中央法条 真的好棒棒
作者: cvnn   2015-03-23 00:12:00
有没有可能记者也是拿钱办事 这里面的利益太大...
作者: yisdl   2015-03-23 00:16:00
http://ppt.cc/4fIF 请问g大这个有无标售价值啊?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5-03-23 00:21:00
g大下线了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3-23 00:24:00
典型睁眼说瞎话zzz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0:28:00
战输就跑 何必哩...法律定在那不要随便断章取义咩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3-23 00:30:00
反正山老鼠最后出事,大家等著笑你没穿裤子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03-23 00:33:00
就说了 真男人会勇于认错又不是神 错就错啊 硬拗有什么意思
作者: fgkor123 (n(N))   2015-03-23 00:35:00
干嘛?人家玩一天累了,找个协会发的paper就要他命惹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2015-03-23 01:02:00
你gg跑出来惹 裤子怎没穿上呢?
作者: a7983115 (~Tom~)   2015-03-23 08:46:00
来人啊,帮公子穿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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