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8岁以下用3C逾半小时 父母要罚

楼主: TheoEpstein (Cubs)   2015-01-24 12:03:35
引言恕删
我引用其中一段马政府官员的话:
“假设阿公阿嬷发现孙子成天沉迷电玩,不肯休息,
双亲却都不管,就可录影向社会局检举。”
这官员讲的是阿公阿嬷,先不论是不是三代同堂的状况,
要血浓于水的亲人,彼此录影,检举,让子女吃上1~5万不等的罚金。
国民党立委还说这是“与时俱进的立法”
不得不赞叹,这些人完全是划时代的,亲情、血浓于水都是不重要的。
当年国学大师钱穆祇不过因为女儿的事,
就大骂:“这些人已经完全抛弃了中国文化传统,不承认父女间的亲情”
如果钱大师地下有灵,看到国民党政府与立委这样,不晓得会不会同样大骂呢?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5-01-24 12:06:00
你不说 我不说 谁知道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24 12:13:00
还好呆湾没有像德国有不举发罪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1-24 12:41:00
大义灭亲 也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24 14:26:00
原po的眼里只剩蓝绿了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1-24 14:29:00
这种白痴法案也有人会提起和相挺~那才是中华民国的奇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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