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铭言:
: 原由
: 因应台湾司法已死 故设定此法条
: 以杜绝恐龙法官,不公平的司法制度
: 所有社会瞩目的案件皆适用此法
: 由公平公正的觉醒公民团体组成
: 刑度交由公投(采何种决定法不定)决定。
: 台湾司法要优于国际
: 我建议立委猪公们定立社会观感不良罪以杜绝司法死了又活。
咦?发这篇之前,有先去问过清廉不可质疑的伟大马总统英九吗?
2010/11/08
“马英九:司法不能背离人民对司法合理的期待”
有影片为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mW_3QvDfo
对陈水扁的案子,马英九会以总统的高度站出来放话
不过对林益世、赖素如、李庆安,以及台北市层出不穷的弊案,就神隐不见。
可以证明,马总统英九的标准是一致的,不会动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