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长文:参选台北市长 清查柯文哲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20 12:09:55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铭言:
: : 讲几点就好:
: : 一、如果厂商投标是仗着“未来市长不会清查前市府合约是否违法”,
: : 那么,这些厂商真的该被查到底。
: 目前的问题不是违法,目前的问题是合法但是市长看他们不爽
: 这个和所为有没有违法无关而是和封建王朝那样,皇帝说我不
: 爽,我们就要一起去死了,因为皇帝不爽
: 这不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应有的行为,如果这样在下去,法治只是口号
: 和中国的人治有何差别?斗输了就查你全家
: : 二、陈长文这说法刚好反证了日胜生、鸿海、富邦、远雄跟国民党的问题。
: : 就是因为马规郝随,所以他们那么害怕、在意台北市政党轮替,
: : 可惜他们派出了一个连胜文。
: 日盛生很讨厌国民党...远雄也很讨厌国民党,这两个有国民党靠的话
: 一个不用赔另一个不用关
: : 三、无故毁约是要赔偿的,看看台中林佳龙就得为了省150亿而赔3亿。
: 林佳龙赔的不止三亿那么少...那只是违约金而以
当个市长只求合法就好,这么简单喔
那我每天在家睡觉吃饭也很合法,怎么没人请我去当市长呀
我还以为选出市长是要为市民作事谋福利耶
是不是我活在平行世界啊
怎么我都只看到合法(?)的为财团谋福利
旁边还有一堆人CFO上身,怕财团赔钱作不下去的
有谁可以告诉我从什么时候“合法就好”变成KMT的标准
我记得2012选总统时不是这样说的啊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20 12:12:00
讲难听点,马关条约也合法
作者: superpai (超级白)   2015-01-20 12:13:00
斗臭财团也合法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5-01-20 12:15:00
斗臭财团会被律师团告毁谤
作者: fashnon (~北七~)   2015-01-20 12:16:00
如果是臭的,不是斗,只是掀开盖子而已
作者: rainbowcrash (洋)   2015-01-20 12:59:00
陈长文不就共犯结构之一吗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1-20 13:04:00
马关条约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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